二戰期間日本一直在進行裝甲車輛的研發。中國戰場的經驗讓他們忽視了對重型裝甲車輛的需求,反而重視輕型坦克和小坦克車的裝備和使用。這一理念得到了日本工業部門的支持,日本工業當時仍處於工業化早期階段,缺乏進行大規模生產的技能。相應的,日本的自行火炮工業發展也落後於世界先進國家,最終投產的數量很小。
4式自走榴彈炮是得以投產的一種,裝備用於97式坦克的150毫米榴彈炮。改裝很簡單:將火炮安裝在一塊護盾上,護盾頂部和後方開放,側裝甲很薄,甚至只是向側方略作表示的拐了個彎。原型由克虜伯公司於1905年設計,發射彈頭重量為35.9公斤榴彈,射程5900米。該型火炮過於老舊,後膛機械結構設計問題導致發射速率過低,1942年後被更換,但日本人認為作為自行火炮用炮,它還是稱職的。
底盤來自97式CHI-HA坦克,它1937年投入使用,以日本標準衡量屬於中型坦克,機動性有餘而防護力不足,正面裝甲只有25毫米。全車鉚接裝配,這在其他軍事強國是早已淘汰的工藝,但是日本因工業水平所限只能如此。
同樣原因,4式自走炮的產量也不大,而且基本上仍是手工製造,儘管自稱工業製造。即便如此日本仍不甘心於只有這一種自行火炮,還生產一型配備75毫米火炮的2式自走炮和坦克殲擊車兩用車,生產數量依然很少。
4式自走炮很少以超過4輛的編制一次性投入作戰,而且常常會有一到兩輛被繳獲或被擊毀。它參與了防禦本土的島礁防禦作戰,很少能毫髮無損被繳獲。
參數
類型:自行榴彈炮
乘員:4到5人
重量:無記錄,大約13.6噸
動力:一臺V-12柴油發動機,輸出功率126.8千瓦(170馬力)
尺度:長5.537米,寬2.286米,護盾高度1.549米
行駛性能:最大公路時速38公里
武備:150毫米榴彈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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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兵器全集》系列涵蓋的第二次世界大戰參戰各國使用的武器裝備型號數量如下:
坦克 42型
坦克殲擊車 14型
特種車輛 14型
兩棲車輛 12型
半履帶式車輛 14型
裝甲汽車 13型
卡車 9型
輕型汽車 16型
自行火炮 16型
重型火炮 17型
步兵炮 17型
重型高炮 15型
輕型高炮 15型
火箭武器 13型
反坦克火炮 16型
步兵火力支援武器 17型(迫擊炮擲彈筒)
步兵反坦克武器 16型
步槍 14型
手槍 16型
機槍 14型
衝鋒槍 18型
火焰噴射器 13型
戰鬥機 27型
重型轟炸機 15型
輕型轟炸機 15型
噴氣式戰鬥機 20型
攻擊機 30型
夜間戰鬥機 14型
水上飛機 16型
艦載水上飛機 16型
反艦攻擊機 15型
艦載戰鬥機 18型
運輸機 16型
攻地武器 12型
輕型飛機 16型
潛艇 23型
航空母艦 41型
戰列艦 14型
巡洋艦 14型
驅逐艦 16型
護衛艦 15型
海岸快艇 14型
登陸艦 16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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