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妻子意外死亡,岳母健在,老公能继承她的婚前财产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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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是没问题,但是不是全部由你一个人继承。

因为是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所以该财产全部作为妻子遗产,不存在先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

对于遗产继承来说,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话,就按遗嘱的内容继承。所以若是妻子有留下遗嘱将房产由你本人继承,则由你继承,岳母不能继承。若没有遗嘱,则属于法定继承。

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妻子的母亲尚在,自然享有继承权。所以,若是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了,只剩下岳母和你两个人,则由你们两人共同继承。一般来说,每个人的继承份额为50%。


叶律师


说说我手头的一个案子吧。一个外地小伙,17岁来青岛打工,从饭店后厨的勤杂工干到厨师,好容易攒了几个钱,在青岛付了首付,买了房子,把女友的名字也写上了。因为女友已经跟他同居了两年。

买房之后两个人结婚,结婚后一个月,女友突发疾病死亡。

岳母是女友的亲娘,岳父是继父,女友12岁那年,母亲改的嫁。另外,女友还有个亲爹。

女友的两个爹和一个娘来和这小伙子分遗产了。说实话,这俩爹都没怎么养过这个孩子。女儿女婿买这套房子他们也没出一分钱。但是,人家就是有法定继承权。

因为房子这两年升值较多,除去未还的银行贷款,净值约160万元,其中一半属于小伙子的个人财产,余80万小伙子要和女友的三位娘家人均分,每人20万,就是说,小伙子想留下房子,就要拿出差不多60万元现金。这个钱刚好是他买房子的首付。

他年收十万多,刚贷款买了房子,确实不能承受。

是的,当初把房子写上女友的名字,就是奔着好好过日子、白头到老去的,但是,在写名字的时候,也一定要考虑到有可能发生的风险,虽然概率很小,但是万一呢?

比如此案,可以写女友名字,但是,可以同时要求对方写下遗嘱,一旦发生意外,此房属于自己的份额,由对方继承。

OK?


潘卫霞律师


说一个我身边的真实例子,男女皆是医生,男方父母农村人打工为生、有二子一女,女方独生女父母城市职工有正规工作。二人本就是医学生工作时认识,结婚时双方年纪都比较大。婚后未曾生育,结婚第三年,女方查出患了癌症,治疗了两年人还是去了,买了保险,加上医保,本身又是医生,癌症治疗费用报销了大部分,自己花费并不多。

重点是两人的婚房,是女方父母出了一半的首付,男方父母分文未出,男方自己就出了一个戒指两万左右,因为医生工作比较忙,婚礼啊蜜月啊什么的都没有,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彩礼三金,当然也没有嫁妆。

女方去世后,男方一直还在原来的婚房里住,也有两三年没有再娶,婚房在上海几年来升值了不少。女方去世后,女方父母说把婚房的首付一半当作当初借给他们的,让男方还给他,利息和升值以及女方还贷部分都不再计较。男方说女方癌症治疗花了他们大部分的积蓄,他现在没有钱再买房,也无力自己在工作医院附近租房,恳求岳父岳母让他继续住,将来会赡养他们。女方父母已退休,退休工资微薄,已无其它收入,故把女方首饰(包括婚戒)都拿回去了。

两年过后男方再娶,逢年过节便再也没有去探望过女方父母,也丝毫不提还房子首付之事,再娶之后与再婚妻子依然住在原来的婚房里。女方父母再提首付之事,被男方耍赖拒绝,说当初他们女儿的遗产分配已经完成,不可悔改,首饰归父母,房子归丈夫。女方父母无奈争执不过,从此再不来往。可怜女方父母将独生女悉心养大,培养成才,30多岁就去世,老无所依,人才两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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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婚前财产永远是其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妻子的婚前财产是她的个人财产。当妻子死亡后,这部分财产就成为了她的遗产。对于遗产的处理就要遵从继承法的规定。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当继承开始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因此如果妻子留下了遗嘱,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对于遗产的处理,就是按照遗嘱进行。丈夫和岳母能否继承、各自继承多少看遗嘱的具体内容。如果妻子没有留下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进行。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了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其中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同一顺序下的继承人平均分割遗产。因此,岳母和丈夫都可以继承妻子的遗产,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这两个人,则他们各分得50%的遗产。


法学砖家马老师


妻子意外死亡,岳母健在,老公能继承她的婚前财产吗,为什么?


笔者认为妻子意外死亡,岳母健在,老公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继承妻子的婚前财产,但是要和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平等分割。

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法》第10 条规定,配偶、父母和子女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继承人。同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应该相同;有前一顺位继承人存在时,后一顺位继承人不能继承遗产,只有当前一顺位继承人死亡、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 后一顺位的继承人才可以继承遗产。我国《继承法》之所以将遗产的继承划分为不同的顺序,是立法者根据亲疏远近综合考量的结果,也是对被继承人遗产价值的最大实现。配偶、父母和子女与被继承人生活关系较为密切,属于需被继承人扶养、赡养和抚养的群体,对于该类群体,必须进行第一顺位保护。

根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的外,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无论结婚时间的长短,婚后仍属于个人财产;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就是婚前的财产永远不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继承法》,妻子意外死亡,其财产应由父母、丈夫及子女共同继承;继承前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归丈夫所有,剩余遗产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之间等份分割。

在本案例中,妻子意外死亡后,只有老公和岳母健在,妻子婚前的财产作为遗产,可以被法定继承人继承。妻子生前有遗嘱按照遗嘱办理;妻子生前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上述条款都没有,丈夫和妻子的母亲(即岳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两人对该女士的婚前财产享有同等份额的继承权,因此丈夫和岳母平分妻子婚前遗产。


才华有限菇娘


妻子死亡后,若无遗嘱,根据法律规定,其婚前财产为妻子个人财产,丈夫可以继承,且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继承法》第十条第一款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京悦所周娜)


京悦说法


这个问题很简单,只要能弄明白你妻子的遗产有哪些,你妻子是不是有遗嘱和欠款,以及法律规定的遗产分配原则便可。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你妻子的婚前财产是你妻子的个人财产,妻子死后,属于你妻子的遗产,你有一定的继承权,但不是全部。

其次,你要明白你妻子的遗产不仅仅是她的个人财产,还有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以后,属于你妻子的那一部分财产。

最后,才是分配原则:一,你妻子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有你,你岳母,以及你的子女。二,查看你妻子是否有欠款和遗嘱。如果无欠款,无遗嘱,根据一般分配遗产则可,如果有欠款无遗嘱,按照先扣除欠歌原则,而如果有欠款,有遗嘱,则要先扣除欠款再根据遗嘱分配的原则。

如果弄懂了以上事情,你就弄明白了你妻子婚前的财产,你是否有继承权,以及能够继承多少的问题了


萍风竹雨123


首先可以明确一点,你是有资格继承妻子的个人财产的。

一、因为妻子是意外死亡,估计很可能没有留下遗嘱,所以,妻子的婚前财产应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具体到你这里,因为是婚前财产,属于妻子个人,不存在夫妻共有,所以是你和岳母共同继承,每人50%。

二、假如妻子生前立有遗嘱,那就要按照妻子的遗嘱执行了,遗嘱中留给谁就有谁继承,不会产生你所提出的问题了。

妻子意外去世,估计最悲伤的莫过你和岳母,这时候应该先照顾好老人,料理好妻子的后事,至于遗产那是以后的事,更应该和老人协商处理的。


石家庄市管建涛律师


无论有多少钱,有多少财产,一旦没了生命,就成了他人觊觎的对象,最终也会成为他人的囊中之物。有时想想,那么努力,千算计,万算计,最后还不是这么个结局。

闲话不题。人吃五谷杂娘,生老病死,乃是自然规律,更何况“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有时即便对婚前财产签订了协议,但是考虑来考虑去,却没有把意外考虑进去,所以还是不免留下了隐患。

作为婚前财产,那肯定具有个人属性,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作为夫妻双方,除非有遗嘱,否则双方是互为继承对象的。

我国《继承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是按照不同顺序来进行的,就第一顺序来说,配偶、子女、父母都是同一序列的,他们在继承的权利上是平等的关系,不分伯仲,不分彼此。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继承人,那么岳母与女婿可以平分财产,各占50%。

人生在世,还是好好活着吧,否则财产再多,也没有用!


打虎拍蝇


按照国家法律相关规定,一方去世的,其继承顺位为:配偶、子女、父母,再下去是孙子孙女、爷爷奶妈、外公外婆、叔叔伯伯等。

从这里可以看出,妻子去世了,你是妻子第一顺位继承婚前财产的人,其次是她的子女,也就是你的子女,再才是她的亲生父母,也就是你的岳父岳母。

这里,我们需要明白的是,这个婚前财产是她父母给的,还是她自己打拼存下来的?如她婚前房子和存款,是她工作后,自己打拼挣的和买的财产,我觉得,作为丈夫,首先继承没错,包括后面的子女。

但是,在继承的时候,虽然法律如此规定,先归你和子女,从情理来说,还是要给老丈人和丈母娘分一部分的。毕竟,他们丧女之痛,分他们一点,也是有人情味,也是理所当然,跟法律不冲突。

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这个婚前财产是她父母给她的,如父母给买的房子、存款、车子。那么,一个正常人、懂礼有人情味的人,就不应该去继承,应该还给她的父母,她父母愿意给你,或者分给你一点,是他们的事情。毕竟,人家看刚经历丧女之痛,你还要去抢人家的财产,是不合适的,虽然法律有规定,丈夫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但法律也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也得讲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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