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干部身份,在参公单位任领导职位,单位当时参公过渡时组织部说没有职数,所以就没过渡成参公身份,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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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年全国各地组织部门对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职数进行了清理规范,对在职数范围内的领导职务,进行了规范登记,对超职数设置的领导职务,按照编制和岗位性质进行全面清理,符合公务员登记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调整为非领导职务,不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保留级别待遇退回原岗位妥善安置。自此以后,机关事业单位全面杜绝了超职数配置领导干部的行为。

像题主所说的这种情况,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应该就是被清理的对象。过去,由于编制和领导岗位有限,一些单位和部门为提拔或安置某些干部,根据领导授意,在组织人事部门的默许下,超范围设置了一些领导岗位。比如市农业局,三定方案领导岗位是一正六副,即一名局长,六个副职,后来为了提拔某位同志,又设置了一名副局长,形成一正七副的格局,新提拔的这名副局长,就属于超职数配置。按照规定,如果该局三定方案没有增加领导职数,在清理过程中,新提拔的这名副局长此前已经进行过公务员注册登记,允许调整为非领导职务,保留待遇,或者调整到其它单位任职;如果没有进行过公务员登记,则只能退回原岗位安置,保留级别待遇。

参公单位执行的也是公务员法。按照规定,在参公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必须进行公务员登记,否则就是违法行为。题主此前没有进行公务员登记,就在参公单位任领导职务,并且还是超职数配置,典型的混岗混编,更是重点清理的对象。过去,中央自上而下对领导干部配置没有现在这么严格,部分地区的组织部门因此超规格设置了一些职务,情有可原,期间题主如果过渡了身份,进行了公务员登记,也没有问题。但题主一直没有转身份,即便现在在领导岗位,按规定也必须退下来,回到原事业岗位去,不可能转为参公身份,更不可能担任单位的领导职务。

直接点说吧,如果没有领导帮助,题主就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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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小公


在行政机关、党委群团机关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中,超职数配备的领导干部,是不能过渡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的。

按照《公务员法》规定,过渡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最起码的要求是“在编在岗”。如果所任职的单位《三定方案》规定了领导职数,就要严格按职数限额配备领导干部,否则就是“超配”,是违反组织纪律的。超配干部的个人权利也要受到限制。

例如某单位只规定配备“一正两副”,结果配了三个副局长,或者自立名目,擅自配备了纪检组长、工会主席等,这些职数都是多出来的,都是超配。

超配的另一种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压缩了机构规格,或者减少了编制,重新核定了领导职数,导致原来配备的领导职数出现了“超配”。

“超配”领导干部由于“没有岗位”,不符合“在岗”要求,因此,在公务员和参公单位中不能过渡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

“超配”领导职数的解决办法,是将超配的干部调整到其他有职数空缺的单位任职。或者调整为“主任科员”“调研员”等虚职职位,不担任实职,这样就可以申请身份过渡而不出现职数矛盾。


职言管语


那你就够呛再过渡成公务员或参公身份了。

一般单位参公后,原单位领导如果档案没问题的话,一般都是可以登记成参公身份的。但有种特殊情况就是,原单位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什么叫超职数配备干部呢,就是你们单位的三定方案或者说编制文件规定,你们单位可以配备一正二副三名领导,但如果你们配备了一正三副,那么就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即超配一名副职。

而在登记公务员时,是有严格的职数限制的,像刚才说的那种情况,你们单位只可以有一正二副,三个人可以登记为参公人员,剩余一人是登记不了的,这就造成了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其实,这种情况组织部门是清楚的,但是很多时候他不会和你明说,因为如果大家都知道将来不好登记的话,估计谁也不愿意放弃。

当然了,从2006年公务员法施行以来,除了最开始普遍登记公务员以外,很多地方已经出台了相应政策解决历史遗留未登记公务员的问题。所以说,这就看你们当地,主要是省市有关部门是不是已经出台过相应政策,如果有相应政策,那你还有机会,如果没有,那只能是等着了。


中省直遴选


题主在参公单位任职过渡时没有职数就没有过渡,目前不具备参公身份。由于本人是干部身份,因特殊情况成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应要求组织部门明确过渡期或消化方式,过渡期后,通过调任的方式,到相应的职位空缺的参公单位任职,解决干部身份问题,否则,留在事业单位,可能会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登记。

这涉及超职数配备问题。领导职数管理实行“一支笔”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减少领导职数或者因机构改革、机构调整等原因需要重新核定领导职数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由编委成员和主任签批。领导职数实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各地在上级机构编制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数内,根据工作需要核定部门的领导职数,职责任务发生变化时,领导职数相应调整,有增有减,增减平衡。这种情况,申请组织部门调任到编制、职数都有空缺的部门任职。


求事真相


如果你这个参工单位进行过渡,而领导职数满了,就无法给你的身份过度为公务员。如果你无法过度过来,应该给你安排到其他的事业单位干相当的领导,或者安排到其他有领导职位空缺的行政单位过度为公务员身份。


问问答


参公单位的领导,是由组织部任免的,既然是参公单位的干部,当然也就自然有参公公务员身份。由于单位职数限制,估计组织部没有给你下任免文件,只是囗头上说由你负责主持单位工作。因此,由于没有任免文件,你依然是职工,也无法过渡为参公公务员身份。目前,你要想取得参公公务员身份,一种途径就是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另一种途径就找组织部要回任免文件,找到任免文件后,再去进行公务员登记。


阆藉天涯梦飞飞


是过渡前担任领导,单位参公时没登记?如果是因为职数限制,不应该不登记。一般掌握,任何改革过程中都有过渡政策,超职数也应该不影响登记,超配职数在今后逐步消化,而不应该出现不登记的情况,除非你本人不同意,例如享受职称工资高等原因。对不登记的人员应该分流,这是国家政策。除非像党校这样的单位,既有参公人员又有专业技术人员。当然,对当时未登记人员,可通过调任的办法再登记。


马大哈9257


你知道啥叫不带你玩吗?



散聊吧627


只能说单位超编,这样太多,当时认证,很多超编未解决,尤其县市里。但后来也没解决,都是事业编。认证的时候考试,你没进入是你成绩问题。考试就淘汰,只不过把超编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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