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九二年以前视同交费的概念是什么?

大老韩902







九二年以前视同交费的概念是什么?

视同交费、是指国家没有实施个人交纳养老保险费以前、国家对职工工龄的认同,再通俗些讲:就是92年以前的养老保险费由国家财政支付、不用个人补交保险费;

不同的年代、有不同的视同交费概念:

一:企业职工的视同交费:

①:企业职工视同交费时间有88年开始计算的(试点单位);有95年开始计算的(中小企业改制晚);80%的企业是从92年开始计算视同交费的;

②: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费、是按企业平均工资的40%一60%交费,92年以前的企业职工的工资平均在200元左右、职工个人帐户的金额存量很少;

③:企业人员退休时养老金计算、是按60%计算的,养老金自然很低;

二:2014年开始,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并轨:

①:机关事业单位视同交费时间是从2014年开始算起;2014年以前,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个人是不交保险费的,是国家财政支付的;

②: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养老保险交费是按个人档案工资的90%一100%交费,他们平均工资在4000元一8000之间;

③: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退休时他们的退休金是按90%一100%计算的;所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很高;

三: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并轨后的实际交费:

①:机关事业单位、从2014年开始交纳养老保险费,为了不降低他们的生费水平、政府提前将他们个人要交纳的费用,用工资的形式给他们补贴到个人工资内;

②:這就是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保险费还是政府财政代替交的,而且不少个人还是赚钱的;

③:2024年以前,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还是执行原来退休金的计算方法;

四:现在企业退人员退休金的悬差、一直没得到解决!:

①:企业人员92年以前的视同交费年限,也应该按100%计算、应与机关事业单位同等待遇才公平公正、才合情合理;因为视同交费的工龄的保费、都是国家财政支付的;行业与人格在制度、在法律面前的平等、才是最重要的;

②:退休人员连续14年上调养老金,92年以前视同交费按机关事业单位的标准补涨补齐后,這14年的上涨百分比也应该补涨才公正、才合理!


海海147035523


我是76年参加工作,单位招为付业工在县水泥厂上班,9o年转合同工,9○年3月份交养老,76年至9O年2月试同交费。


刘庆何


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几句话就可以讲清楚。

国家在九二年左右,实行了个人交纳社会养老保险。在此之前的保险都是由原先所在工作的单位承担的,不需要个人缴费。

视同缴费就是在实行个人缴费前的工作年限,在这段时间内并没有缴费。在实行个人缴费后,以前虽然没有缴费,也算缴了,这就是视同缴费。这实际是个空账,个人账户内并没有这笔钱。换句话讲,就是承认你的工龄,仅此而己。

这涉及到一个问题,企业职工养老金低,就与此有关。如果视同缴费这段时间,不是空账,而是把账做实了,个人账户的钱就会多许多,养老金就会高许多。

视同缴费这么多年,这么大的费用,若要补缴,有几个单位能承担呢?有的单位都没有了,找谁去?




陶田福


九二年以前视同缴费的概念是什么?

说来话长。视同缴费是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的建立密不可分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建立前涉及的是视同缴费,建立后涉及的是实际缴费。其中1992年以前的视同缴费的概念往往是指有原国企或大集体工作经历人员1992年~1995年前,也就是在各地建立企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的正式的连续的工龄。但实际上,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不是只有这样一种情况,情况比较复杂,并没有这么简单。看来题主和一些朋友一样,对视同缴费的了解不很清楚。下面我就冒昧地对视同缴费年限做一下系统地梳理,希望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

大多数人都知道退休时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等于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之和,也知道实际缴费年限指的是真金白银缴纳养老保险换来的缴费年限,但对视同缴费就了解得不很全面,不够清楚了。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一样,都是退休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养老金待遇有着重要的影响。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比较复杂,包括企业、大集体、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工、上山下乡、部队服役、公派学习或培训等多种背景。

严格地说,视同缴费年限指的是各地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之前,在国企、大集体、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的有人事档案佐证的连续工作时间或工龄,还包括几种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的几种特殊情形,如上山下乡期间、军龄、公派学习、留学、培训等期间。另外各地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之前合同工的实际缴费年限在退休时也是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合同工最早从1986年就开始缴纳保险了。

具体讲,有原国企工作经历的退休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可追溯到1992~1995年各地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之前。有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退休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可追溯到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改革前。退休时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有一个前提,即必须有人事档案材料佐证才行。

在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有国企、大集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才会有视同缴费年限。包括后来下岗的朋友,退休时原来的视同缴费年限仍然有效。即使后来到外地流动就业,退休时仍然可以调档,以认定原来的视同缴费年限。没有档案,或档案材料缺失,不能补办,又不能依法维权的,视同缴费就作废了,只能计算实际缴费年限。还有现阶段在很多地区,只有视同缴费年限,没有实际缴费年限,哪怕视同缴费年限已满15年,通常也是无法直接办理退休的,需要产生实际缴费年限,才能激活视同缴费年限。

异地退休人员的视同年限的认定时间是按原来的实际情况,而不是按退休地的时间计算。如黑龙江原国企下岗职工,后来到北京打工,在北京退休,那么他(她)的视同缴费年限应该按黑龙江的标准计算,也就是1995年以前的工龄,而不是按北京的标准计算,不是按1992年前的工龄计算。各地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的时间不一样,所以异地退休的朋友,要心中有数,以免办理退休,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时吃亏。

未转正人员、被开除、除名、自动离职、辞职、违法犯罪人员是没有资格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这一点和实际缴费年限有着原则性的不同。实际缴费年限什么情况下都会被认可,不可剥夺,包括违法犯罪人员。没有国企、大集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退休人员是一律没有视同年限待遇的,只能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养老金。比如只有外企、合资企业、民营企业工作经历,以及社会上非下岗职工类型的灵活就业退休人员。

我是“水流云在草青青”,认真诚恳的退休顾问,欢迎大家加我的关注,查看更多社保及退休文章。愿天下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水流云在草青青


这个指的是养老保险,我们国家养老保险是92年启动的,之前没有养老保险,那么启动之前参加工作的人,比如60年代就参加工作的,都快退休了怎么办?最后国家出台了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规定,也就是对养老保险启动前固定工的工龄视同缴费,具体规定为: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这说的视同缴费年限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其一,该职工必须参加了养老保险;其二,必须是原国有或是县级以上的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固定职工;其三,原工作时间必须符合国家计算连续工龄的政策规定。


七叶一支花


1992年以前视同缴费,实际上是跟我们国家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系的。

其实我们国家从1951年开始就实施了劳动保险条例,也是要求交纳保险金的。不过到1978年之后就全部有用人单位承担。那时候我们国家的用人单位都是国家机关和国有集体企业。

一开始需要供养的退休人员很少,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退休人员越来越多。企业计提的养老金费用也越来越多。加上我们国家在市场经济越来越发达,不少国有企业陷入了困境,没有费用给大家发工资和养老金。

于是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通过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形式,实现退休职工社会化供养。

各地的养老保险基金,应该是92年前后逐步建立起来。

而没有建立养老保险交费之前,只要是国家认可的工龄,都称为视同缴费年限。可以用来计算退休待遇。

不过当时的退休待遇跟现在的计算方法是不一样的。现在的方法较为科学。

2014年10月,我们国家实施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应的改革办法跟企业的几乎是完全一致的。


只不过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时间,变成了2014年10月。

另外,国家还规定上山下乡知青,也可以根据相关上山下乡时间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我们国家没有实施军队保险法以前的军人军龄,也一样会被视同缴费年限。根据我们现在新成立的退役军人保障部要求,退役军人在任何用人单位工作,参兵入伍的军龄必须视同为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工龄,必须一种待遇标准。这对军人是一个重要的保障。

所以,1992年以前并不是我们那时候处于劳动年龄或者在任何单位工作,都可以视同缴费年限,必须要考虑到当时的工作单位、工作性质和身份,还要加上档案的辅佐,才会根据实际情况视同缴费年限的。


暖心人社


楼主你好,九二年之前我们国家还没有开始正式缴纳养老保险,所以说每参加一年的工作,那么就相当于是一年的缴费年限,那么就会被算作是系统缴费年限,也就是说等同于正常的缴费。

所以说这个视同缴费年限,一般是针对在九二年之前参加工作的人,他们才会有这个视同缴费年限。

当然,如果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话,那么在计算养老金的过程中都会计算,这个过渡性养老金最终都会累加到总的养老金当中去。所以说一般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人,他的养老金是要明显高于,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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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小达人


楼主您好,1992年以前视同缴费年限的概念是什么?所谓的视同缴费年限,他的意思就是等同于实际缴费年限,但是又没有实际缴费年限,所以就被称之为是视同缴费年限。因为只有在一九九二年参加工作的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才有这个视同缴费年限,从1992年之后参加工作单位的人员那么就没有这个视同缴费年限了,这个时候就应该按照实际的缴费年限来确定自己的一个缴费。

所以说这个视同缴费年限的概念,主要是针对于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才有这样的一个概念,当然视同缴费年限,最终是要按照过渡性养老金的方式,计算自己的养老金的待遇,最终得加到自己总的养老金当中去。嗯,这个养老金的待遇对于自身来讲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过渡性养老金本身它是一个额外单独计算的部分,所以说拥有这部分养老金待遇的个人普遍对于自己养老金的待遇都是会有所提高的。

当然认定1992年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是需要提供有效的个人档案,并且在个人档案中明确记载自己曾经在哪一年到哪一年参加工作,然后通过这样的一个个人档案才能够有效的认定自己的视同缴费年限,最终在计算退休金的过程中,才可以按照这个视同缴费年限。过渡性养老金的方式来计算自己的退休金。


懂社保


92年以前视同缴费的概念是什么?

1992年以前视同缴费,实际上是跟我们国家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连的。是国家没有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交纳养老保险费以前,国家对正式职工工龄的认同。再通俗地说,就是1992年以前的养老保险费由国家财政支付,不用个人补交保险费。

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通过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形式,实现退休职工社会化供养。各地的养老保险金,应该是1992年前后逐步建立起来的。而没有建立养老保险之前,只要是国家认可的工龄,都称为视同缴费年限,可以和后来的实际缴费年限一起用来计算退休待遇。

凡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都是“中人",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组成,具体计算公式为: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其中: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视同缴费工资)÷2x缴费年限x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内养老金储存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指数化缴费基数x视同缴费年限x1.3%~1.4%。

就目前来看,国家普遍认可的视同缴费年限有4类:

第一类,就是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之前的国有或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固定工人身份的工龄,都可以算作视同缴费年限。普遍是1992年10月1日到1995年5月之前的工作时间。

第二类,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的上山下乡的时间,这是特定历史背景下出现的特殊情况。

第三类,复退军人的服役时间。

第四类,就是2014年10月1日之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

由此可见,1992年以前并不是那个时候处于劳动年龄或者在任何单位上班,都可以算作视同缴费年限,必须要考虑到当时的工作单位、工作性质和身份,还必须要提供最原始的档案和确切的证明材料,才能被社保部门所认可。


叶公来帮忙


九二年以前视同交费的概念是什么?算交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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