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 这“五类人”注意,在广州市黄埔区搞违建,将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金羊网讯 记者梁怿韬 通讯员 黄于穗、蔡诗安报道:金羊网记者从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获悉,9月19日该区发出通告,即日起对全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治理。据悉,在此前的9月12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召开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会议,宣告不打赢违建治理攻坚战决不收兵的坚定决心,全面打响“两违”清理整顿攻坚战,以确保今年完成370万平方米违建治理任务。会议要求全区把治理“两违”作为当前重点任务抓紧抓实;要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多措并举,坚决啃下“两违”硬骨头;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打出治理“两违”强大声势,对违法建设实施“冒头就打,发现即拆”。

在黄埔,2017年6月8日后新建违建限期一个月自拆否则强拆

根据9月20日发出的《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治理违法建设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广大人民群众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进行违法建设,不参与违法建设,不租赁、买卖违法建设房屋。2017年6月8日之后新增的违法建设,违法建设当事人必须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之内自行拆除,逾期不自拆的,将依法强制拆除。2017年6月8日之前的违法建设,区政府将依法依规分类、分批拆除。”

由于违法建设中不少和经营行为有关,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在《通告》中要求,属地街(镇)、村(居、社)不得向违法建设当事人出具出租、转让及临时经营场地使用等证明;自来水、电力、燃气、通信、有线电视、电梯等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向其提供临时性或永久性服务;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和出售预拌混凝土的单位(个人)严禁向其提供服务;公安、司法、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卫生计生、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出租屋租赁等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有关证照、许可证、备案证明。

“五类人”搞违建将严肃追究责任

《通告》明确,严肃查处并追究参与违法建设的“五类人”(即土地权属人、土地使用人、违法建设投资人、违法建设实施人、受益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对参与、支持违法建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村(社)工作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通告》强调,在查处违法建设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履行职责,对以权谋私、管理不力、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的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依法严厉打击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在治理违法建设过程中,凡阻挠、围攻、恐吓、殴打执行公务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还公布了举报电话:020-82116108,并强调将支持并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违法建设行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将切实摸清底数,精准发力,做到全区违建“一张网、一本账”,坚决遏制“两违”现象。该区将坚持分类处置,做到突出重点快速拆、结合改造连片拆、结合发展分步拆,强化协同联动,构建起“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长效机制,全面加快违法用地整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