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8 專項流程監控 規範司法行為

  為鞏固和深化規範司法行為專項整治成果,深入推動我院規範司法行為持續化、常態化、制度化建設,我院於2017年6月至9月組織開展規範司法行為專項流程監控工作。

  我院及時擬定了《魯甸縣人民檢察院繼續深入開展規範司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由案管部門安排專人對我院2017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受理的職務犯罪偵查、偵查監督、公訴、民行、刑執、控申等案件355件案件中的54件進行專項流程監控。抽取案件涵蓋所有入額院領導及相關部門所有員額檢察官承辦案件,且均超過每名入額檢察官承辦案件數量的10%。監控通過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巡查和“三書會審”進行,監控內容包括受理條件、強制措施、涉案財物管理與處置、法律文書製作與使用、辦案期限、權利保障、案件流轉、風險評估、系統應用、信息公開等事項,監控情況通過流程監控日誌和臺帳進行完整、準確記錄。經監控發現審批文書承辦人意見、辦案風險評估簡化,系統信息不同步等問題30餘條,監控發現問題通過流程監控通知書、口頭通知全部反饋至各承辦人,承辦人認真客觀對待存在問題,並結合案件實際情況加強學習掌握相關知識,針對存在問題作出了相應整改。

  規範司法行為永遠在路上,我院將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以解決突出問題為關鍵,以嚴格執行法律法規為基礎,以落實組織領導為保障,高標準、嚴要求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不斷提高案件辦理質量,不斷提升檢察機關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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