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對於“高鐵佔座男”大家能否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呢?

一隻鹹魚


高鐵佔座男的問題,被全國人民熱烈的討論與聲討和人肉搜索。本來事情並不大,但是佔座男的態度在女乘車人提出,再有乘務員提出,再有乘警出面。一而再再而三的不聽勸阻,最後被上傳到網上,引起公憤是佔座男沒有想到的。加上人肉搜索,讓我們大家知道了佔座男還是一個博士研究生。

這樣就更加引起社會輿論對於其人品以及社會公德問題的思考。這是一個很好很有教育意義的事件。

首先,說明大家的法律法規紀律意識的增強。知道用法律輿論的監督權力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二,科學技術的發達程度方便人們的生活,同時帶來的不光是技術的進步,除了滿足人們的生活需求外,信息的與輿論傳播途徑與範圍成為有效的維護法律與合法權益的有效途徑。

第三,高鐵作為人們出行重要交通工具與場所。有效的法律法規制度建設需要逐步的修訂與完善。同時也要對機場,碼頭,公共汽車長途站等公共場所的法規建設。這是擺在我們國家與人民群眾面前的重大問題。有效的合理解決社會矛盾與化解矛盾是刻不容緩的任務與客觀要求。

第四,社會公眾要有寬容之心。每個人不同時期,不同場景,不同環境難免會有錯誤與失誤甚至可惡之處。如果不是違法或者嚴重違法的行為。只要改正了,同時還有確實認識到錯誤的嚴重性,並願意改正。這個社會應該也必須建立允許犯錯人有改正錯誤的機會與改正的具體的行為的措施和方法。例如參與社會公益多少個工作日等內容的國家方案。這樣的形式是簡單的又是深刻的,這樣在良性中得到正向的教育,是更加有效的方法也是取得社會原諒的有效方式。

第五,個人素養公民素質的提高,是一項長期工程。應該從家庭教育入手,從社會幼兒園,小學,中學,大學,碩士,博士直到所有人員都要有系統的知識與道德規範的要求與培訓。讓法律法規與公德不光是寫在書本上的東西,而是成為人們心裡的鏡子與尺度和行動。

總之,通過高鐵佔座男的問題,舉一反三,深刻總結教訓,也給佔座男一個改正錯誤的機會。不要再過多的追究,包括對鐵路局的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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