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大家认为劳务派遣用工该不该取缔?为什么?

占世江


职场火锅认为劳务派遣制应该取消。这个政策本来就是过渡性政策,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快速扩张的企业输入劳务的。随着国家规范用工、保护员工权益力度的加强,将来会取消这类过渡政策的,但是取消了,就有意义吗?存在即合理。企业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这个政策取消了,还会演变成其他的用工形式,比如,业务外包,还有人力外包了。

你们如果做自媒体的都应该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各大平台都开始把作者当作人力进行外包了吗?原来是平台给自媒体作者发稿费,现在都是找一家人力资源外包公司给作者发稿费了。这是平台趋利避害的本能反应,就是转嫁风险,宁愿给外包公司一部分利益,也要转嫁风险和责任。平台需要轻资产运营。因为版权争议、舆论风险、稿费纠纷等矛盾越来越大,平台开始安装防火墙了,这是企业趋利避害的驱动力。

先来看看劳务派遣制的前世今生。2016年以前,劳务派遣制如火如荼,大企业都是几十万几十万的招劳务工。虽然大多数都安排在一线基础岗位,但也有成长了管理人才的,所以,造成了混岗和同工不同酬现象越来越严重。这是为什么呢?以前,企业的用工总量和工资总额是上面控制的,正式编制和工资总额没有,企业又要用人,怎么办?发明了劳务派遣制啊。就是用劳务费雇佣其他公司的劳务来给我干活,不是突破了用工指标和工资总额的限制了吗?

劳务派遣制,曾经发挥了重要作用,让许多企业低成本用工,支撑企业快速发展。这个政策是做出历史贡献的。国家政策的出发点也是好心,比如,要求同工同酬。企业怎么会让劳务工与正式工同工同酬呢,用劳务工的目的就是省钱省心啊。人不是我的人,工资从劳务费渠道支付给劳务公司,跟我没有半毛钱关系啊。劳务工的相关待遇、生老病死以及安全责任,都是劳务公司承担,我可以省钱省心了。

2016年国家也发现了劳务派遣工的同工不同酬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下发关于规范劳务派遣制度的规定,要求劳务工只能用于三性岗位(临时、辅助、替代),且不能超过用人总量的10%。那么,那些大企业都超过了这个比例,且把许多劳务工也用在各种岗位上,甚至出现很严重的混岗现象,我和你对面坐着,你是正式工,我是劳务工,你是我的收入三倍。国家要求企业把劳务工转为正式工。但企业又利用业务外包制度,把劳务工转为了业务外包工。取消了劳务制,使用了外包制,其实比劳务制还不如呢。

其实,使用劳务派遣制和业务外包制的核心目的,就是省钱省心。人的管理,是最难的。生老病死,工资福利,安全事故,工伤意外,等等。管理100个劳务工还要增配10个管理人员。关键是操心啊。有了风险,用人单位都要处理。心累麻烦,花钱多。使用劳务和业务外包制,人不是我的,钱也不是工资性发放,人与我没有人事关系,我也不管人事,出了风险,与我无关。这是企业的真正目的。

从公平公正的角度来看,就应该取消。用人单位用人,你就要与人签订劳动合同。反正这些岗位也都是基础性岗位,本来工资就不高。让这些人有归属感,有成长感,他们好好工作,对企业长远发展还是有利的。企业不能为了一时一地的小利益,损害劳务工的切身利益,把劳务工当自己人,自己人也会迸发出积极向上的动力,难道对企业发展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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