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大家認為勞務派遣用工該不該取締?為什麼?

佔世江


職場火鍋認為勞務派遣制應該取消。這個政策本來就是過渡性政策,設立的目的就是為了給快速擴張的企業輸入勞務的。隨著國家規範用工、保護員工權益力度的加強,將來會取消這類過渡政策的,但是取消了,就有意義嗎?存在即合理。企業都有趨利避害的本能,這個政策取消了,還會演變成其他的用工形式,比如,業務外包,還有人力外包了。

你們如果做自媒體的都應該發現一個奇怪的現象,就是各大平臺都開始把作者當作人力進行外包了嗎?原來是平臺給自媒體作者發稿費,現在都是找一家人力資源外包公司給作者發稿費了。這是平臺趨利避害的本能反應,就是轉嫁風險,寧願給外包公司一部分利益,也要轉嫁風險和責任。平臺需要輕資產運營。因為版權爭議、輿論風險、稿費糾紛等矛盾越來越大,平臺開始安裝防火牆了,這是企業趨利避害的驅動力。

先來看看勞務派遣制的前世今生。2016年以前,勞務派遣制如火如荼,大企業都是幾十萬幾十萬的招勞務工。雖然大多數都安排在一線基礎崗位,但也有成長了管理人才的,所以,造成了混崗和同工不同酬現象越來越嚴重。這是為什麼呢?以前,企業的用工總量和工資總額是上面控制的,正式編制和工資總額沒有,企業又要用人,怎麼辦?發明了勞務派遣制啊。就是用勞務費僱傭其他公司的勞務來給我幹活,不是突破了用工指標和工資總額的限制了嗎?

勞務派遣制,曾經發揮了重要作用,讓許多企業低成本用工,支撐企業快速發展。這個政策是做出歷史貢獻的。國家政策的出發點也是好心,比如,要求同工同酬。企業怎麼會讓勞務工與正式工同工同酬呢,用勞務工的目的就是省錢省心啊。人不是我的人,工資從勞務費渠道支付給勞務公司,跟我沒有半毛錢關係啊。勞務工的相關待遇、生老病死以及安全責任,都是勞務公司承擔,我可以省錢省心了。

2016年國家也發現了勞務派遣工的同工不同酬的問題越來越嚴重,下發關於規範勞務派遣制度的規定,要求勞務工只能用於三性崗位(臨時、輔助、替代),且不能超過用人總量的10%。那麼,那些大企業都超過了這個比例,且把許多勞務工也用在各種崗位上,甚至出現很嚴重的混崗現象,我和你對面坐著,你是正式工,我是勞務工,你是我的收入三倍。國家要求企業把勞務工轉為正式工。但企業又利用業務外包制度,把勞務工轉為了業務外包工。取消了勞務制,使用了外包制,其實比勞務制還不如呢。

其實,使用勞務派遣制和業務外包制的核心目的,就是省錢省心。人的管理,是最難的。生老病死,工資福利,安全事故,工傷意外,等等。管理100個勞務工還要增配10個管理人員。關鍵是操心啊。有了風險,用人單位都要處理。心累麻煩,花錢多。使用勞務和業務外包制,人不是我的,錢也不是工資性發放,人與我沒有人事關係,我也不管人事,出了風險,與我無關。這是企業的真正目的。

從公平公正的角度來看,就應該取消。用人單位用人,你就要與人簽訂勞動合同。反正這些崗位也都是基礎性崗位,本來工資就不高。讓這些人有歸屬感,有成長感,他們好好工作,對企業長遠發展還是有利的。企業不能為了一時一地的小利益,損害勞務工的切身利益,把勞務工當自己人,自己人也會迸發出積極向上的動力,難道對企業發展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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