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你好,我是被執行人黃某的父親,我是來替他還錢的”。8月10日,一位黃老先生聽說自己兒子被拘留,趕緊來到宣恩縣法院,替兒子交納執行款。
1
案情回顧
2016年9月12日,湖北某文化傳媒公司法人黃某與湖北某科技公司法人周某簽訂《供貨合同》,由周某向黃某提供音箱、專業功放等貨物,共計貨款44080元,但黃某事後僅支付5000元,經多次討要無果後,周某遂將黃某起訴至宣恩縣法院。經過宣恩縣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協議,黃某於2017年8月30日前付清所欠貨款、違約金共計40000元。因黃某一直未履行義務,2017年9月11日,周某向宣恩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17年7月22日,黃某與秦某簽訂租賃協議,由秦某向黃某提供音響燈光設備,並約定租賃費以及人工服務費共計9700元。事後,黃某僅支付3000元,萬般無奈的秦某便將其起訴至宣恩縣法院。經宣恩縣法院審理並於同年10月20日依法作出判決,由黃某3日內付清欠款6700元。判決生效後,黃某並未履行義務。同年11月27日,秦某遂向宣恩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
法院執行
宣恩縣法院受理這兩起案件後,便迅速開展執行工作,然而黃某卻一直玩失蹤躲避執行,致使案件執行陷入僵局。
2018年8月10,執行幹警終於找到了“失蹤”的黃某,勸導其配合執行,早日還錢,但黃某表示沒錢,拒不執行。由於黃某態度蠻橫,長期躲避執行,當天,宣恩縣法院決定對其司法拘留15日。
眼看要被拘留,黃某便立即電話聯繫家屬,讓家人籌錢幫忙還款,於是有了文章開頭的那一幕。
至此,該案圓滿執結。
閱讀更多 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