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3 城市住宅咋加裝電梯?河南7部門聯合發的這份《意見》徹底講明白了!

加裝電梯應經本單元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加裝費用可根據所在樓層按比例分擔……今天,記者從省住建廳瞭解到,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省質監局、省財政廳、省公安廳、省國土廳、省環保廳7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城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指導意見》,對加裝電梯的基本原則、加裝條件、申請主體、實施程序等作出具體規定。

記者瞭解到,《意見》旨在進一步完善我省城市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質,方便居民生活,堅持“業主自願、市場運作、政府支持、安全規範、程序優化”的原則,並明確各市、縣應當設立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聯合受理窗口,這也意味著我省城市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工作將進一步提速。

5大條件要看清

《意見》提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一)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房屋權屬證明、未列入房屋徵收範圍和改造計劃且原建築結構未設置電梯的地面四層以上既有住宅。

(二)加裝電梯應當經本單元(棟)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擬佔用業主專有部分的,還應當徵得該專有部分的業主同意。

(三)加裝電梯安裝方案符合建築設計、結構安全、消防安全、環境保護、電氣安全、防雷和特種設備等相關規範、標準,不影響既有住宅的整體性安全。

(四)加裝電梯擬設位置應在原建設項目用地界址範圍內。

(五)制定有電梯加裝、管理、檢驗、維修、保養、更新方案;電梯運行維護方案及費用(含電費、檢驗費、維修保養費、更新費、管理費等)分擔方案;加裝電梯的施工安全責任和運行管理責任落實方案等,並辦理有關加裝施工手續。

多種申請主體需注意

(一)以小區為單位申請加裝電梯的,由業主委員會申請。

(二)以單元(棟) 申請加裝電梯的,由本單元(棟)的業主代表申請。

(三)業主委員會或單元(棟)內的業主,也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原建設單位、電梯安裝維護企業、社區進行申請。

發起加裝申請的業主委員會、相關業主或者其他單位,應當承擔加裝電梯的建設單位責任和義務,負責加裝電梯項目的工程報建、設備採購、組織實施等相關工作。

實施程序分5步

(一)制定加裝方案。

申請主體編制的電梯加裝方案內容應當包括加裝用地面積、建築結構、消防安全等可行性分析,加裝電梯的設計施工方案、資金概算、費用籌集、電梯運行維護保養分攤、電梯安裝協議及相關業主簽字等內容。加裝方案和資金籌集使用等情況應當向業主公示。

(二)進行加裝申請。

申請主體向相關政府部門申請加裝,相關部門對加裝電梯是否符合加裝條件進行核實,並依法辦理批覆手續。

(三)組織建設安裝。

申請主體應當委託具有安裝資質的施工單位按照加裝方案進行加裝電梯的具體安裝, 安裝過程應當接受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的監督檢驗。

(四)組織竣工驗收。

加裝工程竣工後,申請主體會同加裝工程設計、施工、安裝、電梯監檢機構等相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並依法依規辦理驗收(備案)手續。

(五)辦理使用登記。

申請主體接照特種設備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和管理加裝電梯, 辦理電梯使用登記,依法進行定期檢驗和維護保養。

資金籌集方式有五種

《意見》提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資金來源以業主自籌為主的,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籌措:

(一)加裝電梯建設安裝費用及其使用、運行、維護費用由相關業主共同承擔,可根據所在樓層等因素接照一定比例分擔。

(二)可以申請使用房屋所有權人及其配偶或子女名下的住房公積金 (僅限提取需個人分攤部分的金額)。

(三)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可以申請使用業主分賬戶中的維修資金,使用後的分戶賬面餘額不應低於應當歸集額度的30%。

(四)支持各類金融租賃、融資租賃企業等社會資本參與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鼓勵通過企業投資、受益業主付費等方式,引入社會資本參與加裝電梯工作。

(五)有條件的市、縣(區)可以將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納入舊城改造項目並給予政策和財政支持。

多項措施來保障

《意見》提出: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增加的建築面積,不計入容積率,不再徵收地價款,不再補繳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其他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既有住宅加裝的電梯產權歸該(幢)單元加裝方案確定的業主共有,不再進行不動產登記,不動產權利轉移時,加裝電梯共有權利一併轉移。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不改變建築平面佈局、不改動消防設施、不影響應急疏散和滅火救援的,不需辦理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

各市、縣應當設立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聯合受理窗口

,建立報批手續與聯合審査制度,聯合開展審查並出具審查意見。

各市、縣應當建立加裝電梯協調機制,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人民調解機構的作用,宣傳加裝電梯有關政策,協調解決業主之間關於加裝電梯的爭議和矛盾。

《意見》還要求,各市、縣應高度重視,把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作為民生工程和惠民工程加以推進,制定好相關扶持政策和推進措施;應當嚴格監督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確保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施工、安裝、監理,並符合特種設備管理有關規定;各市、縣可依據本指導意見因地制宜制定本地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具體實施辦法,按照簡化、便民、高效的原則,明示申報資料、優化辦理流程、簡化辦事手續、公佈辦理電話,依法推動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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