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北京市高院統一安排,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製法官助理。
招聘公告具體內容
一、崗位職責
聘用製法官助理主要協助法官進行庭前準備,協助法官辦理委託評估、鑑定、審計,協助法官調查取證或採取訴訟保全措施,審查、送達訴訟材料,校核印製法律文書以及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審判輔助性工作。
二、招聘人數
90人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
3.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律相關專業;
4.年滿二十週歲,不超過三十五週歲(截至報名結束日);
5.非農業戶口;
6.具有正常履職身體條件。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8年6月 22 日——6月 30 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海淀區丹稜街12號海淀法院
3.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
報名人員請提前登錄“北京法院網(網址:http://bjgy.chinacourt.org)”,下載報名表(附件),填寫相關內容後用A4紙打印。每名考生限報一個職位。
4.資格初審: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初審。
5.報名須提交材料及裝訂順序:
(1)報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3)戶口本原件及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複印件。戶口是集體戶的,須提供本人頁原件。集體戶首頁和本人頁複印在一張紙上並加蓋集體戶管理部門公章;
(4)畢業證原件、複印件、“學信網”學歷證明打印頁;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學校就業指導中心蓋章);
(5)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2018年應屆畢業生可先由學校相關部門出具);
(二)考試安排
1.筆試
(1) 筆試時間、地點:擬定於2018年 7 月 8 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北京法院網”及“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網”相關通知;
(2)筆試內容:專業筆試和心理測試,專業筆試重點考察考生的基本知識、法律知識和文字表達能力;心理測試重點考察考生的心理健康程度。
(3)筆試成績:將在“北京法院網”公佈。
2.資格複審
面試進行前,對擬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複審,複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筆試成績60分以上者,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擬招聘人數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人數未達到2:1的,所有筆試成績高於60分的考生均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地點:擬定於7月16日—7月20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權重
筆試、面試成績分別佔50% 計入總成績,總成績低於60分,不進入政審、體檢環節,不予錄用。在“北京法院網”公佈總成績時,同步公佈進入政審、體檢人員名單。
(四)政審、體檢
政審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
通過政審和體檢人員名單將在北京法院網公示5個工作日。
五、聘用
根據報名條件、考試總成績及政審、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時,無法獲得畢業證的考生,取消錄用。對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六個月。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的,聘為本院聘用製法官助理;經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係。
海淀法院將與聘用人員直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初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七年(含試用期)。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屆滿,經考試、考核合格,可擇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六、工資待遇
1. 試用期內,月均收入約6300元(含“五險一金”個人負擔部分);
2.轉正定級後,根據核定級別等次及月度、年度考核結果,年收入約84000元—114000元(含“五險一金”個人負擔部分)
七、其他事項
1.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2.考生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參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3.擬錄用在職人員須在2018年7月 23 日前提供離職證明,無法提供者,取消錄用。
4.海淀法院不與非北京常住居民戶口應屆生簽訂三方協議,不解決戶口;按照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將在指定的人事代理機構為聘用製法官助理統一辦理存檔手續。
5.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6.諮詢電話:62697291、62697040;諮詢時間: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7.海淀法院不委託任何機構進行考前輔導和培訓。
為什麼要選擇海淀法院?
(海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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