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 「轉發」人民網:攜手共建“一帶一路”國際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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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和法治既是‘一帶一路’走向世界的通行證,也是應對各種不確定性風險和挑戰的安全閥。”7月2日,在“一帶一路”法治合作國際論壇開幕式上,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王毅發表主題演講,引發與會代表熱烈討論。

論壇期間,來自“一帶一路”沿線40多個國家和10多個國際組織的350餘名政府官員、國際組織代表、國內外專家學者和實務界代表,圍繞“共建‘一帶一路’:規則與協調”主題展開深入研討,達成廣泛共識。

凝聚共識 恰逢其時

“正當其時。”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總法律顧問於騰群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如此評價此次論壇。

他表示,隨著“一帶一路”建設的不斷深化,中國企業涉外商事糾紛不斷增加。因此,建立一套適合“一帶一路”建設特點,公平、合理的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和機構,為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各方提供更加高效、快捷、低成本的糾紛解決方案,至關重要。

“‘一帶一路’建設呼喚國際法律制度支撐。”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院長孔慶江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說,中國雖然提出了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共商共建共享”等理念,然而制度安排和國際規範層面尚付之闕如,因此此次論壇得到國際社會積極響應。

坦桑尼亞外交與東非合作部法律事務司司長卡羅琳·齊佩塔表示,法律合作和互聯互通是“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一環,不僅有利於全球經濟對話,也有利於可持續發展。

“‘一帶一路’包括亞、歐、非等眾多國家,各國的法治水平差異大,法律體系也存在諸多方面的不同,包括在文化傳統方面,如何構建良好的法治環境,形成秩序以及約定共識,已經成為‘一帶一路’參與各方的共同利益訴求和現實關切。”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中國法學會律師法學研究會會長王俊峰說。

7月3日,“一帶一路”法治合作國際論壇發表共同主席聲明稱,國際法治是捍衛國家主權、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反映了各國對主權平等、和平包容、合作共贏、公正高效等理念和價值的普遍追求。良好的國際法治環境是“一帶一路”建設順利推進的必要前提。

“在目前國際法律秩序遭受某些國家破壞的情況下,中國順應時代需求,在‘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則下建立‘一帶一路’商事爭端解決機制,為國際社會提供創新公共產品,維護了國際秩序穩定,獲得世界廣泛讚譽。”孔慶江表示。

規則聯通 合作共贏

“無法治則無合作,國際法治是‘一帶一路’建設的應有之義和必經之路。” “一帶一路”法治合作國際論壇共同主席、中國法學會常務副會長陳冀平表示,“一帶一路”建設為國際法治的發展提供了新機遇和新動力。

“‘一帶一路’法治合作有利於促進互利共贏。數據顯示,按照以往程序,從中國出口吉爾吉斯斯坦要35天,需要25個程序和20多個機構參與。2017年,兩國和其他134個國際成員一起簽署了《貿易便利化協定》之後,貿易成本減少了14%,這使更多發展中國家受益很多。”國際發展法律組織總幹事艾琳·汗說,“一帶一路”建設為加強沿線國家法律和政策方面的對話和協調做出了突出貢獻。

中國在推進基礎設施“硬聯通”的同時,也在加強橫向之間政策、規則、標準和機制的“軟聯通”,實現規則和標準體系之間相互兼容,打造暢通無阻的“規則高速公路”,以充分釋放“一帶一路”互聯互通的積極效應。

目前,中國已基本實現與國際規則的全面接軌和國際標準國內化。數據顯示,中國參加了幾乎所有普遍性政府間國際組織,加入了500多項國際公約,2017年中國的國家標準與國際標準的相關聯採標率已達90%以上。

近日,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建立“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和機構的意見》,要求中國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四庭庭長張勇健表示,《意見》提出設立國際商事法庭,首倡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制度,推動建立訴訟與調解仲裁有效銜接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為國際法治提供了新型合作平臺,將成為全球法治建設的一道亮麗風景線。

多邊磋商 落到實處

法治是社會治理最有效的方式,這已是全球共識。但“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眾多,歷史、宗教、文化差異巨大,如何提高法律爭端解決機制的公信力和執行力?

“入其俗,從其令。”於騰群的建議來自他的切身體會。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初入非洲時,因不瞭解當地人喜歡按周結算工資的習慣,屢次遭遇工人無故曠工和要求提前支付工資的爭議。後來,公司將發工資的頻率改為一週一次,才解決了因文化差異引起的糾紛。

陳冀平表示,“一帶一路”法治合作是一項龐大而長期的系統工程,需要各方參與,在不同層次開展交流合作。

“針對不同的具體問題,搭建起雙邊或多邊的條約和約定,才能真正為“一帶一路”法治建設搭建切實的實現路徑。”王俊峰說,能否搭建一個推動“一帶一路”區域合作的法律框架,挑戰“一帶一路”區域內所有國家的社會治理能力,也考驗法律人的智慧。

為適應“一帶一路”商事糾紛解決機制的需求,近幾年,中國各級、各地區法律組織進行了有益探索。武漢仲裁委組建了“一帶一路”仲裁院;中國建築業協會成立了調解中心;海南仲裁委已先後組織了兩屆中國東盟商事仲裁合作論壇;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也在積極建立相關機制,受理“一帶一路”相關案件。

“要突出預防、注重調解、積極採用適合‘一帶一路’沿線國情的仲裁方式和現有法律機制解決有關爭議,實現合作共贏的目標。”國家高端智庫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所長肖永平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說。

斯坦福大學法學院“中國指導性案例項目”創辦人、總監熊美英建議,中國可以通過設立指導性案例項目,將涉及“一帶一路”的典型案例集結成專輯,供司法審判機關參考借鑑,增強典型案件示範效應。

“人是最重要的”,熊美英表示,要促進法律交流互鑑,推動法治領域人文合作,加強國際法律人才培養。

“要儘快搭建‘一帶一路’法律領域的信息共享和大數據服務平臺,為開展合作提供更好法律諮詢服務。”中國外交部條法司司長徐宏說,中國外交部正在建設國家條約數據庫,建成後將極大便利“一帶一路”參與國企業和公眾查閱條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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