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容留多人吸毒,贩卖“K粉”,涉毒两男子获刑

6月23日是第31个国际禁毒日,为进一步提高公民禁毒意识,加大禁毒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禁毒氛围,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分别对两起涉毒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庭审中,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的林某和涉嫌贩卖毒品罪的罗某均当庭认罪。二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一年十个月,并各处罚金2000元和3000元。

借朋友房子做“吸毒窝”

2017年11月22日20时许,原系装修工人的广西籍男子林某来到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锦源路一出租房,向朋友阿兵借住一晚,阿兵将房间钥匙交给林某后离开。随后,林某与邱某等6人(均另案处理)一起在借住的出租房吸食毒品。

同日22时许,公安机关对上述出租房进行检查,当场抓获林某一干人等,并缴获吸毒工具。经检测,林某等人的尿液对甲基安非他明类呈阳性。

庭后,林某十分后悔自己的行为,称因自己法律意识非常淡薄,不清楚涉毒的后果会遭受牢狱之灾,并承诺以后不会再沾毒品,做违法的事情。

藏毒于垃圾桶贩卖

2018年3月3日晚,贵州籍男子罗某来到虎门镇太平广场电子城,将一包事先藏于路边一垃圾桶的毒品氯胺酮(“K粉”)8克以4000元的价格贩卖给樊某(另案处理)。

3月6日18时许,公安民警在东莞市虎门镇外语学校附近抓获樊某,并在樊某身上起获3日前向罗某购买的毒品氯胺酮8克。樊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提出可以协助将贩卖毒品的罗某抓获后,便通过电话再次联系罗某要求购买毒品氯胺酮20克,双方谈好以8000元的价格在虎门镇太平广场步行街交易。当晚20时许,罗某与樊某交易时被公安民警现场抓获,缴获毒品氯胺酮18.83克。

【记者】陈香国

【通讯员 】方锦妍

【作者】 陈香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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