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8 光棍狀告寡婦:民間故事

從前,有一個寡婦和獨生兒子相依為命,家裡窮得叮噹響,常常吃了上頓沒下頓。

有一天,路過一塊蕃茄地,寡婦想到六歲兒子兩天沒吃過東西,就偷偷的摘了兩個蕃茄,用自己的汗巾包好。正要離開的時候,同村的光棍阿三趕了過來,奪過汗巾,一定要寡婦賠三串銅錢,三日不交,就要告到縣衙。

寡婦賠不起錢,又怕官府,嚇得失聲痛哭。有個秀才路過,問明情由,很是同情,便替她寫了一狀,叫她堂上傳問時遞上去。

阿三等了三日,不見寡婦來賠錢,就告到衙門裡。縣官立即傳審,寡婦跪在公堂下,呈上狀子。

縣官接過一看,上面寫著:“家窮如洗無糧米,挖點野菜來充飢。光棍見色起歹意,強拉汗巾惹是非,因奸不成施惡計,誣告偷茄望明鑑!”縣官暗想:寡婦美貌,光棍無妻,兩者可疑,可見男女雙方都不是刁滑之輩,便擬從輕發落。提筆批道:“年輕寡婦貌如花,三十光棍未成家,強姦偷茄證不足,汗巾被奪難辯白,判罰蕃茹一百斤,了結此案各回家。”

阿三見判,只得自認晦氣,挑了一百斤蕃茄送到寡婦家去。寡婦心想:偷人家蕃茄,反誣人家強姦,實是錯上加錯,非但不肯收蕃茹,還再三向阿三賠情,阿三很受感動,也怪自己做得太過分。“不打不相識”自此以後,阿三常來幫寡婦勞力。寡婦見阿三誠實,也給阿三洗長衣衫。日子久長,兩人都有了意思,結成一對美滿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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