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2 06:07 | 海鹽發佈微信公眾號
上個星期,朋友圈裡都在分享一條關於《嘉興市公安局關於加強電動車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的消息。《通告》中指出,駕駛電動車有違法載人、逆向行駛、違法載物等交通違法行為的,將依法處以罰款等內容。很多人都會疑惑,海鹽又將會採取怎麼樣的行動!權威答案來了!
記者從海鹽縣交警大隊瞭解到,目前海鹽交警已在全縣範圍內開展“珍愛生命 鐵拳護航”交通安全大會戰。
以電動車、工程車、拖拉機(含農用運輸車)、散裝水泥專用車、重型貨車為重點,開展專項整治。
強化對電動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人實施拘留、暫扣車輛、收繳非法裝置等措施,特別是對電動二三輪載3人(含)以上、經鑑定為機動車且無證駕駛的,一律依法予以拘留。
本次專項整治將持續至2019年1月。
整治重點
1、整治車型
二輪電動車
三輪電動車
四輪電動車(俗稱老年代步車)
2、重點整治違法行為:無證駕駛超標電動車的
(注:2018年5月17日,我國頒佈了《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對電動自行車產品標準進行規定,例如,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不超過25km/h,含電池在內的整車質量不超過55kg,電機功率為400W等。一旦不符合要求即為“超標”電動車。)
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闖紅燈)的
逆行行駛的
違反規定載人的
(注: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規定,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限載一名十二週歲以下未成年人,十二週歲以上十六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駕駛自行車不得載人;人力客運三輪車載人不得超過兩人,但允許增載一名十二週歲以下未成年人,人力貨運三輪車不得載人。)
電動自行車安裝遮陽傘等非法裝置的
未在規定車道內行駛的
電動三輪車進入禁行區域的
其他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交通違法
3、這些交通違法行為將受到嚴肅處理
對二(三)輪電動車載3人(含3人)以上、經鑑定為機動車且無證駕駛的,一律依法予以拘留。
其中,對電動車是否為機動車,縣交警大隊將委託專門鑑定機構進行鑑定。
對四輪電動車(老年代步車)違法上路行駛的,經鑑定為機動車且無證駕駛的,一律依法予以拘留。
二(三)輪電動車安裝遮陽傘等影響交通安全非法裝置的,一律依法拆除收繳。
二(三)輪電動車在機非隔離的機動車道內行駛、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闖紅燈)的,一律依法進行處罰。
記者還了解到,從5月31日至6月10日,非機動違法處罰共有1993起。在此提醒大夥兒,出行時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
(原標題《海鹽電動車整治大行動,已查處1993起!有些違法行為還將被處以拘留!》,原作者二月。編輯沈燁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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