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有没有比死刑更可怕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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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刑罚越来越趋向文明,有期徒刑的居住环境能抵上普通旅馆,死刑自然就是最为残酷的刑罚。即使是死刑也越来越为罪犯着想,为了减轻他们的痛苦从枪决改为了静脉注射。

因此,现代社会没有比死刑更可怕的刑罚,只能去古代社会找更加可怕的刑罚。

这里为大家介绍一个明代发明的刑罚,名为弹琵琶。虽然名字听来颇具诗意,但把它施加到人身上那可就是人间地狱。我们先来看看明代史书是怎么记载这一酷刑的。

《明史》卷七十三《刑法志》载:“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

看着这些记叙,真是隔着屏幕都觉得疼!行刑过程据说是先把人犯绑在刑具上,露出他们的肋骨,然后用非常锋利的尖刀刺入他们的肋骨,并在肋骨之间来回弹拨,把肋骨上面的筋肉一点一点地剃下来。整个过程和弹奏乐器琵琶类似,因此起名为弹琵琶。不过弹出的声音并非优雅动听的和弦声,而是让人毛骨悚然的鬼哭狼嚎!
当年明月在《明朝那些事儿》里描述这一刑罚时,说它的痛苦程度足以让你后悔生出来,有个名叫杨晔的人,足足被弹了三次以后就痛死过去了。

应当说,把弹琵琶作为明朝酷刑之首也不为过,但愿当今社会不会在动用如此残酷的刑罚。


冰焰


电影《大卫·戈尔的一生》给过一种死法:叫“绝望死”



​(对,就是这部下木总统和rose主演的电影)

如果看过2016年上映的电影《大卫·戈尔的一生》,那你一定还记得那个残忍而充满殉道意味的死法:

将一个人用手铐拷上,然后强行让他把手铐钥匙吞进胃里,再给他来一个塑料袋,塑料袋罩在头上扎紧了。

随着空气越来越少,被拷的人想挣脱手铐求生——其实,他(她)与生只隔着一层塑料袋的距离。

但是,他(她)又清楚地知道自己没法生还,如果这个时候从胃里取出手铐钥匙,他(她)同样是死。

也许有人想到了《电锯惊魂》,他(她)想办法把自己的双手锯下来,但同样没法解脱窒息……


我觉得:在绝望中窒息而死(尤其是还跟希望就隔了一层塑料袋),恐怕比千刀万剐的这种疼痛更折磨人。前者简直就是绝望而死。


据说,这个桥段是《圣经》里的一个什么故事,欢迎知道的达人来补充。

补充一句:《大卫·戈尔的一生》值得一看。




文艺青年读美剧


生命是最宝贵的,一般来说,死刑是最终极的惩罚了,但死刑也有区别,比如有的国家采用枪决,有的采用静脉注射,有的采用上吊的绞刑,比如日本就是采用上吊。

日本的死刑很难判,判了也不容易执行。但执行的时候,往往是突击的, 冷不丁把人拉出来,直接送到行刑室了。但还有一些比较残忍的,比如石刑,就是拿石头把犯人砸死。这在阿富汗、伊朗、伊拉克、苏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沙特阿拉伯和尼日利亚、文莱等国家还有保留。

那么,除了死刑,还有什么让人胆寒的呢?

可能化学阉割算一个,所谓化学阉割就是给犯人吃药,使犯人丧失冲突,等于把人阉了,这应该是很吓人的。

化学阉接最开始应用于美国,欧洲的捷克也很早就实行这种阉割大法,主要针对一些变态型的罪犯。

比如这位德克·吉莱卡。

他专门对儿童下手,被抓后就阉割了,值得注意的是,捷克最开始的处理可不是化学法,而是物理法,就是直接一刀切,这种简单粗暴的手法受到了欧盟的批评,转而改成化学法。

我们的邻国当中,韩国也开始实施化学阉割法,主要服务对象是那些对未成年人下手的变态狂。

在2012年的时候,韩国实施了第一例,这位中招的朴某是个累犯,原本就因为侵犯女童入狱,出狱后又对儿童下手,所以被正式定性为恋童症,为了社会的繁荣跟稳定,为了他本人的心理健康,只好对他实施化学阉割。

化学阉接之后,欲望当然降低了,还会出现长咪咪等副作用,变成有枪的太监。

目前,中国还没有引进这种刑法。

那除了化学阉割,最恐怖的刑法应该算新加坡的鞭刑了吧。

新加坡的这个鞭刑源于英国,只是英国人不用了,新加坡觉得不错,继续保留,这个鞭子会先泡上一夜,充分吸水,这样抽起来带劲不容易断,要求一鞭下去,必须皮肉分离,打完一鞭就需要检查一下,看看能不能撑住。最好撑住,因为撑不住不是不打,而是住院治疗一阵,然后继续打。

那么,什么罪够鞭刑呢?小到贴广告,大到贩毒都适用,而且不能减少,据说美国一青年跑到新加坡,一看这大片大片的白墙,不涂点鸦太可惜了,于是,自费买了点油漆来美化新加坡市容市貌,结果被抓起来,可能因为漆得面积大,被判了十多鞭,最后美国总统出面求情,免了大半,但基本的二三鞭还是要让美利坚青年感受一下的。

如果中国也实行鞭刑,那估计满大街的老中医要被抽成人形布条了。


脑洞历史观


有些人一想到死亡或者死亡的过程就会特别害怕,心里发慌、手脚发凉;有人一想到人最终总是会死的,心里就沉闷,对什么事情都没有兴趣,甚至无法接受长大或衰老等现实,想回避死亡这个逃不掉的终点;想到死亡就会想到宇宙、银河系、太阳系、地球最终都将走向灭亡,简直就是无尽的空虚,万物空虚。死亡总是令人恐惧,在刑罚里死刑是对罪犯最严厉的惩罚。如果要更严厉,可能就是让人不得好死的死刑,比如古代的千刀万剐、车裂、腰斩等等,也就是不仅让人死,而且要让人在极度的恐惧与痛苦中死亡。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或者说以各种方式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是极其可怕的、是令人极度恐惧的。

罗曼罗兰曾说过:“自由!自由!不自由毋宁死!”、“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裴多菲在诗里表明了自由比生命更重要,失去自由比死亡更痛苦。那么什么是自由呢?自由是人们想无约束地获得利益和幸福的意识和行为。如果人们觉得不自由,就会渴望自由、追求自由,自由就会成为人们的利益所在。追求自由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幸福。

如此说来,剥夺一个自由的人的生命、消灭他的肉体是让人觉得恐惧的事情;剥夺一个人的自由、不允许他有获得幸福和利益的行为和意识,为了换回他自由人们宁愿付出生命的代价。回过头来想“有没有比死刑更可怕的惩罚”,果然就有:剥夺一个人的行为自由、思想自由,慢慢地等待死亡的来临,让一个人既没有生的自由,也没有死的权力。


鹈鹕心理


韩国这个国家虽然我没啥可评价的,但是至少在“对以儿童为对象进行性犯罪”的刑罚上让我非常欣赏。化学阉割和电子脚铐,前者效果立竿见影,后者稍显人道主义

2012年韩国对一名曾数次强奸女童的罪犯进行了化学阉割,韩国成为亚洲第一个使用该刑罚的国家。其实,中国古代也有这种刑罚叫做“宫刑”,“化学阉割”虽然不如“宫刑”那么残忍血腥,但是对犯罪分子也能造成极大的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

能够拍出《熔炉》、《素媛》这样振聋发聩的作品,韩国显然是对这种恶行深恶痛绝的,除了化学阉割,还有另一种稍显“温和”的惩罚方式--电子脚铐。性侵出狱者佩戴这种电子脚铐,将接受一天24小时的监控,一旦靠近禁止区域,如小学、幼儿园等地,就会发出警报,并有专门的警察负责了解情况。有一些出狱者反应佩戴电子脚铐生活不方便,没有尊严,也不知道是谁给他们的勇气抱怨索要尊严,既然嫌弃麻烦,那不如直接没收作案工具?

有时候死亡并不可怕,反而是一种解脱,活着忏悔,精神折磨 才是最难熬的人间炼狱

虽说法律不是为了复仇而存在,但是最起码也要让受害者和家属心里的恨意得到缓解,让犯罪分子得到相应痛苦的惩罚,这才是公平正义


吃瓜女超人


每个人的认识都不同,说一个真事,以前在车站旁边开店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哥们,见过好多次,很仗义的一个人。后来熟了之后一次在我店里喝酒,很简单。就花生米就着二锅头。喝的差不多了他才说出了他是犯事逃到我们这的,没说为什么。他很痛苦。谁都不敢联系,亲朋好友也不知道他在哪,没有钱了,也不敢去找工作。不敢乱转,整天提心吊胆的,听见警笛声或是脚步声,敲门声都吓的要命。他说这种这种精神的折磨已经受不了了。他打算喝了这场酒去自首了。我们聊了好久,也喝了很多,第二天早上我去开门的时候看到他坐在我店门口,看样子坐了很久了。眼睫毛上都有露水。他说要去自首了,觉得投缘,是朋友。最后见一面。我说想明白了就行了。以后出来了来找我。我没什么钱,但是等你出来了,吃喝玩乐一条龙还是没问题的。他苦涩的笑笑说,好。我把他送到警察局门口,他不让我再送了,他说想自己走进去。后来我托人打听了一下他的情况,说是死缓,他和他老婆要回娘家,他们打算买点啥,看了烧鸡一问有点贵就不买了,结果那个卖烧鸡的不愿意了,不买不让走。还打电话叫他儿子来。他儿子是个混混,带了两个青年一起来上去就是俩耳光。他没还手认错还不行,拉扯中一个青年把他老婆推倒在旁边卖鱼的池子里。他一下就疯了。拿卖鱼的杀鱼刀就上了。结果两死一重伤。写到这我不想写了嘿嘿


站着想蹲着蹲着想坐着坐着想躺着


有点犯晕,这个问题放在“心理”的大类下,应该不会是让回答有哪些比死刑更可怕的酷刑吧?千刀万剐,剥皮点灯,都是古时候非常折磨人的残酷刑罚,比缢死、砍头、腰斩之类死刑可怕的多,其原理就在于“不会一下子就死”。听说刽子手也会有外快,因为砍头的刀如果磨不快的话,根本做不到一刀枭首,于是,为了让犯人少受罪,犯人家属就要给刽子手送钱,让他把刀磨快些。想象一下,蛮恐怖的,一刀下去,脖子折了,还要接着砍,一下子死不了,可也活不成了,死之前还要受折磨,可怕!

如果不让人死,还想让人受到可怕的惩罚,神话里倒是有不少素材。比如,为人间盗取火种的普罗米修斯,被挣不断的铁链挂起来,无法睡觉,无法屈膝,忍受饥饿、暴晒、山风侵袭,还要每天被一只神鹰啄去肝脏,因为对于他来说,肝脏只需一天就能够重新长出来。不过,他后来被英雄赫拉克勒斯救了下来。相比之下,西西弗斯可能更惨一些,他永远都要日复一日地重复一件事情:把一块巨石推到山顶。用一天时间才能推上去,结果,今天推上去,石头当晚会自动滚落。明天接着推。相比于普罗米修斯受到的惩罚,这个惩罚更具有借鉴意义:让一个人做看不到希望的毫无意义的事情。比如,每天都要用一天的时间去把掺杂到一起的不同颜色的豆子分开。

不过,更可怕的惩罚可能是这个实验所揭示的:

感觉剥夺实验在心理学上非常有名气。当人被剥夺了来自外界的刺激,7天之后,受试者会出现病理心理:出现视错觉、视幻觉,听错觉、听幻觉;对外界刺激过于敏感,情绪不稳定,紧张焦虑;主动注意涣散;思维迟钝;暗示性增高;神经症征象明显等。对动物的感觉剥夺研究表明,把动物放在完全无刺激的寂静环境中,损伤动物健康,甚至可以引起死亡。

让一个“无聊至死”,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是,无聊会让人发疯,会让人无比痛苦。就像渔夫与魔鬼的故事里,魔鬼在被封禁的第一个千年,发誓说,谁救下我,我就满足他一切愿望。第二个千年,第三个千年,都这样,可是,再往后,连魔鬼也受不了了,开始怨恨起来,发誓说,谁救下我,我就吃掉谁,谁让这家伙不早点救我!结果,真的被放出来,魔鬼忍不住唠叨起来,他太无聊了,不诉说一番不足以缓解心理压力。结果的结果,渔夫冷静应对,把这个被无聊折磨疯的魔鬼又关进了瓶子里!

想要惩罚一个人,就让他无聊吧,让他什么事都做不了。关小黑屋!据说有人被关小黑屋后甚至会自残。


知我君


生与死,都是一种感受。生如果感到痛苦,那就不如死。死未必痛苦,或许是一种解脱。被判死刑,只是暂时熬一个痛苦,等咽了气,就不痛苦了,进入另一个轮回世界。

人最大的痛苦,是精神上的折磨。所以将死刑分为很多种,就象刘胡兰死前寻问的,我咋个死法。历史上发明了许多种死刑,惨无人道。比如凌迟处死,也即千刀万剐,这个很痛苦,但主要的痛苦不在于疼痛,而在于精神上的绝望与折磨。犯人不是期望生,而期望快些咽气,嗯了气,对他倒是一种幸福。死刑带给犯人的,主要是生前的恐惧,比如五马分尸,比如腰斩,比如虿盆之刑,比如炮烙之刑,比如请君入瓮之刑,带给犯人的是恐惧与精神折磨以及肉体的疼痛,因为这些,造成死比生的可怕。另外,十八层地狱传说中的那些刑罚,对活人来说,也增添了对死的恐惧。所以有好死不如赖活着之说,因为死后地狱会更痛苦。

所以比死刑更可怕的刑罚,不是让犯人立即死了,而是给他造成恐惧、绝望与无限的折磨心理。西游记中,玉帝惩罚沙僧,采用每隔七天用飞剑穿胸肋一百多下的方法,让沙僧在流沙河里遭受痛苦,便是一种让他生不如死的刑罚。人如果失去了生命的质量,对生命的前途没有了信心,而且每日遭受精神的折磨与肉体的痛苦,那便是一种比死更能难过的感受。


陆弃


答案是:有。


死刑是依法给罪犯其应有的惩罚,是世界上最古老、最严厉的惩罚之一。


1、死刑的意义


死刑的作用是严惩罪犯、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的人,可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是对挑战权力与法律秩序的人最严厉的警告,彰显正义的有力手段。


死刑虽可怕,却是针对坏人的惩罚,“杀人者偿命”,就是对死刑最好的诠释。



2、 比死刑更残酷的惩罚自古有之


对犯人执行死刑更久远一点,要追溯到比人类文明史还要早:处决犯人的方式是用动物执行惩罚。


拒记载:公元前7世纪,亚述王就把罪犯扔给巨犬做大餐,通俗的说就是把罪犯丢去“喂狗”!


在埃及也是,惩处罪犯就将其投放到鳄鱼池喂鳄鱼;而印度更可怕,直接喂老虎。


说来,用动物对罪犯执行惩罚在历史上是很普遍的一种做法,古罗马时代所有类型的猛兽基本都可以被用于惩罚犯人:狮、虎、豹、熊,偶尔也有狼、狗之类。


把罪犯丢给巨型动物吃掉,还真是简单粗暴,想想那种场面就不觉战栗:恐惧 血腥还有蚀骨的疼痛。


在中国古代也有一些残忍的惩罚,比如凌迟――一片一片的割去人身上的肌肤;车裂――五马分尸;腰斩――用重斧从腰部将犯人砍作两截等等都是以残酷折磨为宗旨的一些极刑。


还有一些侮辱性的惩罚:譬如中国古代古的伍子胥:“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指的就是在一个人死后先把尸体挖出来,然后用鞭子抽他的尸体,鞭尸在古代是对死人最大的侮辱。


还有的做法是将犯罪之人的头颅割下,悬挂在城门之上以儆效尤,而身体另行处理,使罪犯身首异处,不得善终。


或是将尸体暴于市井之中数日,不让亲人收尸。


以上这些对罪犯的惩处,都比单纯的死刑更残酷,或让罪犯感受蚀骨之痛;或让其感受比死还可怕的恐惧;或侮辱或残暴,总之花样百出,难谈人道。



现代文明虽然保留了死刑,但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这一重刑。 这对于死刑犯来说也是一种福音:死刑的最终执行有的采用枪毙,有的采用静脉注射,也有国家采用上吊或者绞刑,总之就是让罪犯尽可能少受折磨和痛苦,迅速而有尊严的死去。


社会的进步表现在方方面面,刑罚也不例外。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法律不容有人凌驾于他人的生命之上实施伤害。而死刑是对以身试法者最重最有效的惩罚。


看起来可怕的死刑其实是对社会公平最有力的保障,而执行的方式又最大程度上减少了犯人的疼痛,保障了罪犯起码的尊严。


3、以善为本,勿蹋底线。


现代社会人们虽然崇尚文明,但也有很多人置他人生命财产于不顾,钻法律的空子,一意孤行最终酿成恶果。


自古就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古训,无论你是身居高位还是身家几何?只要触犯法律和道德的红线,就一定会接受人民的审判。


所谓善恶到头终有报,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短暂而又脆弱,凡事人在做天在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任何挑战道德底线和公共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将产生因果恶报,有书君与大家共勉,望大家用心守住自己灵魂的善念,勿贪、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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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虽然可怕,但是有些刑罚让其成一种奢望。比如最著名的凌迟。

1、梳洗之刑堪比凌迟

这个刑罚据说是朱元璋发明的。我是在看小说《狼群》时第一次知道这种刑罚。

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放在铁床上浇上开水之后,用铁刷子刷。

中世纪欧洲的猫爪与梳洗之刑颇有相似

2、棍刑

这个棍刑,不是用棍子打,而是从下往上穿过人体,有时候会利用人体自重,让犯人感受那种痛苦

在华夏正史中未见记载,但是在西方历史中有出现过。有时候甚至可以让人挂在棍子上几天后。

这跟古代的骑木驴还有欧洲的犹T尖凳差不多。

3、抽肠

有一道名菜脆鹅肠听说过没有。拿小刀沿着鹅的GM划一圈,再把食指插入其中,然后旋转,再用力向外拔出。这样一来就可以取到最新鲜的鹅肠了

在刑罚上也有一种刑罚叫抽肠,据说也是朱元璋发明。跟脆鹅肠的方法差不多。

4、扎针

这个主要对女囚,手指受过伤的人都知道指甲肉是多么的脆弱。

为什么忽然想起这个呢,是因为想起了唐嫣演过的一部电视剧。

据说这是唐嫣被扎针时的表情,看了这个之后,一点也不觉得这个刑罚算酷刑啊。

5、弹琵琶

据说也是明朝时期发明。这个刑罚听上去挺文艺的,但是实行起来可令闻者变色。是明朝东厂与锦衣卫常用的手段

《明史》卷七十三《刑法志》载:

"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

6、水刑

诞生于欧洲中世纪

水刑因为不人道而被日内瓦公约取消掉。这种刑罚会让犯人产生要窒息的感觉

7、轮刑、吊笼

轮刑在德国中世纪非常流行。

轮刑的残酷之处在于受刑者会保持受刑状态数日

吊笼同样差不多,受刑人可能要承受几周的折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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