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3 養老有保障!清遠民辦養老機構新增床位、運營都有補貼

養老有保障!清遠民辦養老機構新增床位、運營都有補貼

養老有保障!清遠民辦養老機構新增床位、運營都有補貼

好消息!好消息!!

清遠將為民辦養老機構

提供新增床位補貼運營補貼

养老有保障!清远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运营都有补贴

為進一步引導和扶持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規範民辦養老機構運營管理,近日,清遠市人民政府印發了《清遠市民辦養老機構資助辦法》(下稱《辦法》)的通知。

养老有保障!清远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运营都有补贴

《通知》提出,將為民辦養老機構提供新增床位補貼和運營補貼。其資助範圍和對象為在清遠依法取得《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由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或其他社會力量利用非財政資金舉辦,為老年人群體提供集中居住、照料服務和醫療康復的養老機構,以及由政府投資興建或產權屬於政府並由社會力量經營管理的養老機構。《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期限屆滿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評估修訂。

养老有保障!清远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运营都有补贴

新增床位補貼

最高補貼8000元/張

新增床位是指新建、改建和擴建養老機構而新增加的床位。新增床位不含養老機構因更名、轉接、移交等原因所引起的床位變化。其中,擁有房屋自有產權的新增床位每張床位補貼8000元,租賃場地的新增床位每張床位補貼5000元,予以一次性支付。

养老有保障!清远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运营都有补贴

對於申請新增床位補貼的養老機構,《辦法》提出了特別的要求。如,養老機構床位需達到30張以上;新增床位入住率要達到60%(含)以上;接受補貼的養老機構不得改變其養老服務性質,不得開展與養老服務事業無關的業務;租賃場地經營的,場地租賃合同期限須10年以上(含10年);養老機構改建、擴建應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局提出申請,經同意後方可改建、擴建,未經審批私自改建、擴建的,不予補貼。

運營補貼

按收住對象劃分三個標準

《辦法》要求養老機構收住本市戶籍老年人,且老年人一次性入住期限不低於30天的,按照收住對象不同劃分了三個標準給予運營補貼:收住介護服務對象的,每人補貼150元/月;收住介助服務對象的,每人補貼100元/月;收住自理服務對象的,每人補貼50元/月。

養老機構申請運營補貼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如服務對象年度滿意率達到90%以上;直接服務於服務對象的工作人員與自理服務對象的比例不低於1:10,與介助服務對象的比例不低於1:6,與介護理服務對象的比例不低於1:3;服務對象超過200人的應當至少配有2名專職營養師和1名專職社工師,服務對象每增加100人,專職營養師和專職社工師相應同步增加各1名;不能收住有精神病、傳染病等患病老人;資助年度內無重大責任事故。

养老有保障!清远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运营都有补贴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以上任何一類補貼,都要求養老機構需內設醫療機構或與清遠市範圍內的醫療機構簽訂醫療合作協議。

此外,對擅自改變養老機構的使用性質,或利用養老機構房產從事核准服務範圍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的,當地民政、財政部門對已經撥付的資助金予以追回,並終止其享受資助的資格。違反法律的,應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補貼如何申請

申請新增床位補貼的民辦養老機構應於每年3月向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局提出申請,各縣(市、區)民政局會同當地財政局,分別組成資助民辦養老機構的評審機構,負責資助項目的評審。

申請運營補貼的養老機構應當在每年1月向入住老人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局申請上一年度運營補貼。各縣(市、區)民政局收到養老機構申請材料後,會同當地財政局對照本辦法資助範圍、對象及要求等規定對申請資料和機構內的本轄區戶籍服務對象進行審核。

相關申請表格可在後臺

回覆關鍵詞“補貼申請”獲取

“三十而立 砥礪奮進”清遠建市30週年成就展網上展館持續開放中,現在點擊下圖進入網上展館,足不出戶觀看清遠建市30週年成就。

养老有保障!清远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运营都有补贴

大家都在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