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放高利贷把我告上法庭了,我该怎么办?

biubiuBO


我是法眼扫描,执业近30年的资深律师,来回答的你的问题:赶紧找个律师,看能否把对方定义为“职业放贷人”,否则就要“还本付息”,当然是受法律保护的利息。

一、民间高利贷并不是套路贷,不是犯罪行为

现在一听高利贷,好像对方就是违法犯罪分子,借款人就可以不归还高利贷的本金和利息了,如果这样大家都去借高利贷了。所以,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

另外,所谓高利贷,利息多高算高利贷?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只有年息超过24%的才算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有其他名目的收费,如砍头息、公证费、管理费、咨询费等和利息累计到一起超过年息24%的,同样不受法律保护。

在年息24%以内的利息,借款人是要归还的。

有的借款人在借款的时候,为了能拿到款,什么样的高息都敢答应,心里压根就没有想着归还年息24%以上的部分,这样的借款人不算诚实的人。

二、出借人是不是属于“职业放贷人”?

我们国家是不保护“职业放贷人”的房贷行为,其房贷行为会被法院认定无效。一旦认定无效,有的法院会判决只归还本金,连银行间拆借利息也不用归还。

最高法院对“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为: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以民间借贷为业的法人,以及以民间借贷为业的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从事的民间借贷行为,应当依法认定无效。同一出借人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反复从事有偿民间借贷行为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是职业放贷人。

所以,题主需要的是聘请专业的律师,看能否将出借人认定为“职业放贷人”。

三、结语

高利贷并不是洪水猛兽,也不是高利贷就不用归还了,这样的想法太天真了。

对于借款人来说,赶紧筹集资金吧,不可能连本金都不用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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