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捍卫“舌尖安全”不停歇

“你好,这份就是《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请你们转交一下……”这是日前发生在山西省临汾市看守所门口的一幕,说话的是临汾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王军琴。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尽量不面对面提审犯罪嫌疑人。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并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承办检察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通过看守所值班人员转交《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书面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

这是一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生产、销售调味品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郭某兄弟二人从2018年以来,先后从河北、河南等地批发散装的甜面酱、鸡精等调味品,通过购买、非法印制注册商标标识、外包装箱,在自己的作坊内进行分装,冒充“六必居-桂馨斋”甜面酱等注册商标予以销售,销售金额达70余万元。

该院承办检察官王军琴、苏晓峰在收到市公安局的报捕案卷材料后,为了不影响工作进度,她们按照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刑事案件的有关要求,因地制宜,通过转交《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书面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达到了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同步抓紧抓好的效果。

同时,承办检察官及时审查案件材料,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沟通,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多措并举,用最短的时间理清了犯罪嫌疑人涉案罪行及罪名。仅仅用时四天,该院决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郭某兄弟二人。

此外,该院制作《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从犯罪数额、对扣押物品进行鉴定等6个方面向公安机关提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引导公安机关的后续侦查方向,将“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到具体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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