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甘肅印發《方案》進一步做好疫情期間湖北來甘返甘人員管理工作

關於印發湖北來甘返甘人員健康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蘭州新區、甘肅礦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省聯防聯控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依法科學精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發〔2020〕28號)要求,提高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學性、精準性,進一步做好疫情期間湖北來甘返甘人員管理工作,我辦制定了《湖北來甘返甘人員防控工作方案》,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甘肅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29日

湖北來甘返甘人員防控工作方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依法科學精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甘肅省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人員管理的通告》等文件要求,對湖北省來甘返甘人員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依法防控、科學防治、精準施策。

二、強化責任落實

各地要切實擔負起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壓緊壓實屬地責任、部門責任,合理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機制,通力協作,無縫連接。

堅決落實外防輸入防控原則,做到關口前移,依託大數據信息,及時共享相關數據信息,認真摸排可能在近期或解除管控後從湖北來甘返甘人員的底數。以社區、鄉鎮為單位,根據戶籍地或房屋登記地認領相關人員,主動進行電話聯繫,確保在第一時間落實隔離留觀措施。

三、嚴格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對所有從湖北省來甘返甘人員應當自到達目的地開始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縣級聯防聯控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開展集中醫學觀察工作,安排設置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督促各項工作的落實,轄區街道、社區及鄉鎮政府主導實施。若拒不配合集中醫學觀察,可以由當地公安機關協助採取強制措施。

四、具體措施

(一)信息告知

各地要廣泛開展健康教育和信息告知,通過微信、短信及視頻滾動播放、張貼宣傳材料、廣播等手段,全面做好政策解讀,提高社區居民防範認識,鼓勵、引導湖北來甘返甘人員主動申報和接受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二)火車站、汽車站、飛機場管控

做好火車站、汽車站、飛機場的疫情防控檢測,規範設置體溫檢測區和發熱乘客留觀站,安排專用通道,指定專人保障,對貨物和行李進行嚴格規範的消殺。

入站、入場時進行體溫測量,凡是湖北來甘返甘人員逐一登記並由專人帶入“兩站一場”留觀點,發現有發熱症狀的,立即啟動聯防聯控機制,由當地衛生健康部門安排120救護車送至定點醫院進行診斷治療。

各縣區須在本轄區內的火車站、汽車站、飛機場設立聯繫點,提前安排專人專車接站服務,實行無縫連接,確保湖北來甘返甘人員第一時間進入轄區內的集中留觀點。

無固定住所或在甘短期商務、旅行的人員,到站後須乘坐由縣區統一安排的車輛前往集中留觀點實施隔離醫學觀察,不得私自外出或會客,隔離期滿後方可離開。

(三)企事業單位疫情防控

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在復工復產中有序組織員工返崗,對湖北來甘返甘員工要提前掌握健康情況、返程時間和居住地,並實時向所在街道(鄉鎮)和社區(村組)上報相關信息。合理組織分批次返崗,對能夠集中運送的,鼓勵採取專車或包車等方式直接從機場車站等接至轄區內集中留觀點進行醫學觀察14天。

(四)網格化管理

以街道(鄉鎮)和社區(村組)為單位,實施網格化、地毯式管理,責任落實到人,對社區(村組)、樓棟(自然村)、家庭進行全覆蓋。通過發佈告示、入戶摸排和出入信息核查等方式,掌握湖北來甘返甘人員底數,發現近日已返回的人員要進行登記,按規定立即接受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

加大社區內的健康教育和宣傳告知,督促即將從武漢來甘返甘人員主動報告,及時掌握返回時間,一對一無縫銜接,確保返回後第一時間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五)賓館住宿管理

賓館酒店加強住宿登記和體溫檢測,發現從湖北來甘返甘人員第一時間登記並上報轄區街道(鄉鎮)和社區(村組),由本地聯防聯控領導小組統一安排車輛前往集中留觀點實施隔離醫學觀察,不得私自外出或會客,隔離期滿後方可離開。

五、應急處置措施

(一)如在集中隔離觀察期間,出現以下任何症狀:發熱、寒戰、乾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頭痛、乏力、肌肉痠痛、關節痠痛、氣促、呼吸困難、胸悶、結膜充血、噁心、嘔吐、腹瀉和腹疼等,立即報告當地疾控中心,由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專用車輛轉運至定點醫院診治。

(二)對進出港、進出站乘客進行體溫檢測,體溫高於37.4℃的乘客應當在應急區域進行暫時隔離,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對其活動場所及使用的物品進行消毒處理,並對密切接觸者開展排查,實施隔離觀察,具體措施按照其他相關規範要求進行處理。

來源丨甘肅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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