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濟源示範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

各片區,各鎮、街道,區直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著力解決當前復工復產工作中的突出制約問題,根據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2020]13號)精神,結合濟源實際,現通知如下:

一、簡化健康證明申辦審查,有序促進復工復產

1.全區務工人員,實行村居(社區)支書(或主任)簽字制度(並加蓋公章),證明無疑似或確診病例史、無流行病學史、無密切接觸史,可在區內流動。

2.按照全省統一劃分的縣域疫情風險等級,對省內Ⅲ類縣(市、區)人員(無需持當地健康證明),Ⅰ、Ⅱ類縣(市、區)持有健康證明人員,省外除湖北外持有當地健康證明的人員,除有發熱、咳嗽等症狀外,一律不再要求居家或集中隔離,各級不得擅自增加限制區域和限制措施,保證人員正常出入小區、租住賓館、返崗復工。

3.未持健康證明的省內Ⅱ類地區人員和省外非重點疫區人員,簽訂“疫情防控承諾書”,自覺居家觀察7天以上。

4.未持健康證明的省內I類地區和省外重點疫區人員,簽訂“疫情防控承諾書”,自覺居家觀察14天以上。

5.湖北全境人員,在疫情結束前不得來濟。

6.疫情結束前,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觸和發熱人員暫緩復工。

在簡化健康證明申辦審查的同時,必須嚴格做好村居(社區)防控工作。所有人員(含務工人員)出入村居、社區、小區,須出示單位證明或工作證、出入證(出入證由村居或小區開具)。堅持嚴防輸入,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和經營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相關防控措施,加強對現有高風險人員和新流入人員跟蹤管理和健康監測,防止疫情輸入性傳播。

二、取消審批備案環節,加快推進復工復產

1.疫情防控期間,按照《關於工業企業、服務業企業和建築工程安全復工復產有關事項的通知》(濟防指辦[2020]24號)、《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對服務業行業主管部門進行明確的通知》(濟防指辦[2020]35號)確定的行業主管部門進行監管。區工科委、住建局、市場監管局等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我區疫情防控形勢和上級新要求,及時制訂發佈復工復產企業防控標準,並抓好督促落實。

2.《關於工業企業、服務業企業和建築工程安全復工復產有關事項的通知》(濟防指辦[2020]24號)中規定的復工復產時間限制,現予取消。培訓機構、歌舞娛樂場所、影劇院、網吧、圖書館等的復工時間,由行業主管部門根據疫情發展變化情況再行確定。

3.復工復產由“事前審批”改為“事中事後監管”。具備復工復產條件的企業和項目單位,在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向主管部門或片區、鎮(街道)提交“疫情防控承諾書”後,可復工復產。各片區、鎮(街道)、各部門一律不得再設置審批、核准、備案等前置條件,已經設置的予以取消,確保應復盡復。

4.落實用工單位防控責任,依法、科學、精準防控。用工單位嚴格落實復工復產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返崗員工登記報備並建立員工健康臺賬。做好辦公場所、工區及公共區域、職工宿舍的通風消毒、環境清理等工作,為員工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實行“一企一碼”出入管理制度,做好員工日常體溫檢測和健康監測。實施分區作業、分散錯峰就餐,控制會議頻次和規模,儘量減少人員聚集。鼓勵具備條件的企事業單位採取錯時上下班、彈性工作制或居家辦公方式。

5.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管和實地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督導企業加強整改。

三、積極儲備防護物資,擴大口罩保障供應

積極儲備防護物資,優先保障重點崗位口罩需求,逐步擴大市場投放,支持企業拓展籌措渠道,切實加強員工健康防護。在落實國家支持政策基礎上,綜合運用設備購置獎勵、財政、金融等政策,對口罩生產企業傾斜,支持擴大口罩產量。

四、積極推動強化服務,加快重點項目開復工

開展項目“促復工開工”活動,完善重大項目領導分包制度,建立重點項目復工開工情況臺賬,對未復工開工項目“一項一案”跟蹤服務,推動計劃新開工項目及早開工,促進在建項目掀起建設熱潮,合理加快投資進度。落實“要素跟著項目走”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員工返崗、原材料運輸、土地、環保、用能、資金等問題。對政府投資類重點項目,結合實際加快工程款撥付進度。

五、全面提升企業復工率,推動重點產業鏈協同發展

梳理重點產業鏈圖譜和關聯配套企業清單,加快打通關鍵“堵點”,推動產業鏈上下游協同復工。聚焦重點領域,精準招商對接。支持有訂單的重點外貿企業加快復工復產,儘可能降低疫情對進出口貿易的影響。

六、強化政策對接落實,加大企業紓困解難力度

全面落實國家鼓勵吸納高校畢業生和農民工就業、鼓勵金融機構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並新增優惠利率貸款、加大個體工商戶扶持等一攬子政策措施。加快落實普降5%工商業用戶用電費用、提前執行天然氣淡季氣價、降低工商企業水價政策。加強對已出臺的財稅、金融、社保、用能等政策落實情況的跟蹤問效,及時收集企業復工復產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完善後續幫扶政策,讓政策跑在受困企業的前面。

七、切實提高思想站位,確保各項政策落實

各片區、鎮(街道)、各部門要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要求上來,切實把復工復產工作抓實、抓細、抓落地,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切實破除政策落實“中梗阻”和政策執行“最後一公里”問題,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序推進。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兩手抓,用工單位要切實扛牢主體責任,站在保障員工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嚴格落實防控措施,堅決杜絕新增輸入性病例和聚集性病例。各片區、鎮(街道)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劃小管控單元,實行網格化管理,逐級明確管理區域和管理責任,確保不漏一處場所、不漏一名人員。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強化屬事責任,指導企業履行好疫情防控、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宣傳和督查,強化對工作措施不力、制度落實不嚴行為的曝光、通報力度,推動各項措施有效落實。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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