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疫情會營響今年社會平均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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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響,部分企業面臨生產經營困難,部分勞動者面臨收入減少的風險,怎麼樣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那麼疫情是否會影響大家工資?

2月28日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遊鈞表示,部分企業面臨生產經營困難,部分勞動者面臨收入減少的風險,怎麼樣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目前主要做好三方面:

一是鼓勵企業和職工同舟共濟、共克時艱,指導企業和職工通過協商,採取調整薪酬


鬼信


2月28日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遊鈞表示,部分企業面臨生產經營困難,部分勞動者面臨收入減少的風險,怎麼樣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目前主要做好三方面:

一是鼓勵企業和職工同舟共濟、共克時艱,指導企業和職工通過協商,採取調整薪酬、縮短工時、輪崗輪休等方式來穩定崗位。

二是政策幫扶到位。通過社會保險費的減免、緩繳,失業保險金的返還、援企穩崗等補貼來減輕企業的負擔,使企業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三是指導督促確實需要裁員的企業,依法規範裁員,防止違法裁員,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那麼,疫情期間,工資該如何發放呢?

第一,正常發放工資的時間。

1月23日,全國才陸續對新冠病毒肺炎開始啟動應急響應。在此之前,對於大家是沒有多少影響的。即使是啟動應急響應以後,由於1月24日至30日屬於春節期間,工資應該是照常發放的。後來,國家又將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這一期間工資仍然正常發放。

第二,待崗期間的工資。

實際上很多地區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要求企業不得早於2月10日前復工。這種情況下,企業在2月3日至2月9日期間就屬於停工停產狀態,職工處於待崗狀態。

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非勞動者原因造成企業停工停產的,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勞動者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應當按照各地規定發放基本生活費(又被稱為待崗工資)。基本生活費的標準是按照各地規定執行,比如山東省規定是不低於70%的最低工資,青島市是不低於80%,而上海市則是不低於最低工資100%標準。

第三,職工帶薪年休假工資。

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根據累計工作年限的不同(不一定是本單位工作時間),可以享受5天、10天、15天的帶薪年休假。帶薪年休假期間,用人單位要正常支付工資待遇。為了防止今年其他時間再休年休假,對於企業來講,還不如趁企業停工停產期間安排職工休假呢。畢竟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還是要單位根據生產工作實際來安排的。

第四,職工觀察或者自行隔離期間的工資。

像北京市2月14日發通告要求外地返京的職工,必須要在家裡自行隔離或者進行醫學觀察14天,才可以正常投入工作。居住的社區、用人單位要協助做好管理和引導工作。觀察或隔離期間,用人單位的工資應當照發。依據是傳染病防治法第41條第2款規定:“隔離期間,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被隔離期間的工資報酬。”

因此,從2月2日春節假期結束,再算上5~15天的帶薪年休假,如果還有14天的隔離期間工資,再算上一個月的工資支付週期,一般來講到3月16日工資都是照發的。當然除了工資之外,社會保險還是需要正常繳納的。

不過,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可以申請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用來減輕疫情對於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影響。此外,6月底之前,企業可以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如果堅持不裁員或者少裁員,恢復生產有望的企業,甚至可以申請去年標準的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的返還。再加上一些稅收優惠政策、貸款優惠政策,很多有希望的企業還是能夠熬過這個寒冬的。






馬到成功歡天喜地


很榮幸能夠回答這個問題。

受疫情影響,部分企業面臨生產經營困難,部分勞動者面臨收入減少的風險,怎麼樣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那麼疫情是否會影響大家工資?

2月28日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遊鈞表示,部分企業面臨生產經營困難,部分勞動者面臨收入減少的風險,怎麼樣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目前主要做好三方面:

一是鼓勵企業和職工同舟共濟、共克時艱,指導企業和職工通過協商,採取調整薪酬、縮短工時、輪崗輪休等方式來穩定崗位。

二是政策幫扶到位。通過社會保險費的減免、緩繳,失業保險金的返還、援企穩崗等補貼來減輕企業的負擔,使企業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三是指導督促確實需要裁員的企業,依法規範裁員,防止違法裁員,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那麼,疫情期間,工資該如何發放呢?

第一,正常發放工資的時間。

1月23日,全國才陸續對新冠病毒肺炎開始啟動應急響應。在此之前,對於大家是沒有多少影響的。即使是啟動應急響應以後,由於1月24日至30日屬於春節期間,工資應該是照常發放的。後來,國家又將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這一期間工資仍然正常發放。

第二,待崗期間的工資。

實際上很多地區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要求企業不得早於2月10日前復工。這種情況下,企業在2月3日至2月9日期間就屬於停工停產狀態,職工處於待崗狀態。

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非勞動者原因造成企業停工停產的,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勞動者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應當按照各地規定發放基本生活費(又被稱為待崗工資)。基本生活費的標準是按照各地規定執行,比如山東省規定是不低於70%的最低工資,青島市是不低於80%,而上海市則是不低於最低工資100%標準。

第三,職工帶薪年休假工資。

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根據累計工作年限的不同(不一定是本單位工作時間),可以享受5天、10天、15天的帶薪年休假。帶薪年休假期間,用人單位要正常支付工資待遇。為了防止今年其他時間再休年休假,對於企業來講,還不如趁企業停工停產期間安排職工休假呢。畢竟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還是要單位根據生產工作實際來安排的。

第四,職工觀察或者自行隔離期間的工資。

像北京市2月14日發通告要求外地返京的職工,必須要在家裡自行隔離或者進行醫學觀察14天,才可以正常投入工作。居住的社區、用人單位要協助做好管理和引導工作。觀察或隔離期間,用人單位的工資應當照發。依據是傳染病防治法第41條第2款規定:“隔離期間,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被隔離期間的工資報酬。”

因此,從2月2日春節假期結束,再算上5~15天的帶薪年休假,如果還有14天的隔離期間工資,再算上一個月的工資支付週期,一般來講到3月16日工資都是照發的。當然除了工資之外,社會保險還是需要正常繳納的。

不過,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可以申請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用來減輕疫情對於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影響。此外,6月底之前,企業可以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如果堅持不裁員或者少裁員,恢復生產有望的企業,甚至可以申請去年標準的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的返還。再加上一些稅收優惠政策、貸款優惠政策,很多有希望的企業還是能夠熬過這個寒冬的。

以上就是我的一點意見與建議,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能夠幫到大家,在這裡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關於這個問題的答案,還希望分享評論,加關注一起討論,謝謝!


蘇菲


今年出現新冠肺炎疫情,不少企業停工停產,有的人擔心會不會影響2021年的退休養老金呢?有人說沒有影響,有人說有影響,究竟應該如何分析呢?

  養老金的計算公式

  目前我們的養老金計算公式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這兩部分的計算公式是全國統一的。

  基礎養老金等於退休時上年度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等於退休時個人賬戶的餘額÷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

  通過公式我們可以分析,跟養老金高低有關的因素有:

  ①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這一點是最關鍵的。大家都知道由於疫情防控,不少企業處於停工停產狀態,這樣人們的收入就會降低。不過,過去幾十年我們的社會平均工資一直維持在8%~15%的速度增長,今年的疫情只會減緩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速度,並不會降低社會平均工資。畢竟我們的疫情爆發期是從春節開始的,平時大家也會放假休假,因此影響會比較普通時期低一些。

  總體來看,疫情會通過影響社會平均工資影響我們的退休金,這是一種可能。但是影響不會大了。

  ②職工本人平均繳費指數。說起來很拗口,實際上就是平均繳費檔次。如果我們按照60%檔次繳費10年,按照100%檔次繳費10年,平均繳費檔次就是80%。如果有半年是60%檔次,半年是100%檔次,那麼這一年的平均繳費檔次就是80%。

  ③繳費年限。繳費年限實際上是具體到每一個月,一個月轉化為0.0833年。每多繳費一個月,都可以多領取一部分養老金待遇。

  ④退休時個人賬戶的餘額。我們每繳納一個月的養老保險,都會按照繳費基數的8%劃入個人賬戶一部分。因此,繳費基數越高越好。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每年會根據國家統一公佈的個人賬戶記賬利率記算利息,而且是利滾利。2016年以來的記賬利率分別是8.31%、7.12%、8.29%、7.61%。

  個人賬戶裡的錢數,如果沒有領取完就去試,可以有繼承人繼承。

  ⑤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這是有國家統一公佈的計發月數表計算的,從40歲到70歲每年都有對應的計發月數。60歲是139個月,50歲是195個月,55歲是170個月。

  影響2021年退休養老金的其他因素

  由於疫情的影響,很多企業的經營情況不是很好,除非是一些口罩等防疫物資企業。實際上他們還要面對疫情過後的生產能力過剩。

  如果說單位由於經營情況不好,給大家按照最低檔次繳納社保費,甚至中間斷繳幾個月的社保,這肯定會影響大家的退休待遇。

  不過好在國家出臺了對於企業優惠的措施,比如說國務院2月18日決定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和實施企業還繳住房公積金政策。中小微企業,可以從2月到6月免徵養老、失業、工傷保險企業繳費部分;湖北省以外的地區,從2月到4月可以對大型企業減半徵收;湖北省是對所有企業2月到6月實施企業社保費免徵。不過我們要注意企業不需要繳費了,個人部分還是需要自己繳納的,畢竟都會進入個人賬戶,屬於個人財產了。

  由於去年我們實施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政策,將養老保險企業負擔部分的繳費比例由最高20%降低至16%,養老、工傷、失業保險減輕企業負擔至少4500億元。不過,我們國家有信心保證養老保險待遇的按時足額髮放。

  希望疫情早日過去,讓我們的生活回覆正常。


蒙森的生活記


能夠戰勝這來勢洶洶的疫情,

能夠戰勝這席捲全國的疫情,

能夠快遞戰勝這即將席捲全球的疫情,

我們已經是戰勝病魔勇敢的勝利者了,

有許許多多白衣戰士衝向一線,

有許許多多解放軍戰士衝向一線,

有許許許多黨員帶頭衝向一線,

有許許多多志願者衝向一線,

有許許多多的人自告奮勇衝向前,

有許許多多企業家捐款捐物,

有許許多多員工捐物捐力,

國家為了戰勝這場疫情舉全國之力傾其所有,

沒有大家的穩定安寧,就沒有小家的安寧,

或許,工資會有減少,或許,工資會有降低,

但是,請將自己心胸放開,請講自己胸懷打開,

不要只在乎僅僅1個月2個月3月錢少了,

確忘記了,中國經濟已經騰飛40年持續的加工資

確忘記了,中國經濟快速發展40年持續的漲工資

讓我們抱著更加開放的心態,迎接經濟又一次跨越


上海煒哥


最高層關於此次疫情及對經濟影響程度已經有了比較明確的定性。

這個問題並不深奧,想想自己以往這個時候在幹什麼?自己還有多長時間才能出去工作?由於不能出去工作今年會少賺多少錢?今年會少花費多少錢?類似的人群有多少? 見微知著,以小見大。

假如你還想再學術點、逼格點,找來近四年農曆臘月至正月份全國日發電量對比圖,二月份已過完了,看看紅線在哪裡,就一目瞭然了。


間業


樓主你好,疫情原因會不會影響今年的社會平均工資呢?首先我可以肯定的告訴你,今年的社會平均工資是取決於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那麼本身上一年度還沒有出現疫情所以說,從根本上來講是不會影響到我們的社會平均工資的。

那麼今年的這個受到疫情的影響,可能經濟方面會受到一定的波動,但是通過相關的調控措施,我相信波動是有的,但是完完全全影響我們經濟的增長,其實也並不是太大的原因。所以說我相信今年的社會平均工資可能會受到小幅的影響,那麼隨之而來的是社會平均工資所對應的養老金的計算方法,包括這個社保的繳費基數都是會受到一定的影響。

但至於這個影響,我相信影響的應該是明年,因為明年是取決於今年的社會平均工資來計算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待遇,包括我們的社保的繳費基數,那麼即便是有影響,我相信影響幅度應該並不是很大,因為疫情它不可能永久性的長期持續,它可能也就是在近幾個月之內就會完全消除,在消除以後經濟就會慢慢的復甦,慢慢的反彈,那麼會彌補上半年所帶來的損失。


社保小達人


會,特別是農民工,時間就是金錢!



生命本是一場旅行


大家好,讀好書、結益友、愛分享,我是你們的小書屋

對於受疫情影響期間勞動者工資應如何支付等問題,梁律師分類整理如下,供各位參考(僅適用於廣東地區):

一、關於勞動者工資支付問題

1、對於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等勞動者

(1) 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視為正常提供勞動,用人單位應向前述人員支付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2)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被確診為肺炎患者的,在其隔離治療期間,視為正常提供勞動,用人單位應向前述人員支付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3)肺炎患者治癒後仍需停工接受一般治療的,可向用人單位請病假,在醫療期內可享受病假工資。深圳地區的病假工資標準是: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60%,但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對於因政府隔離措施或者其他緊急措施導致無法正常上班的勞動者

因政府隔離措施或其他緊急措施(例如封城、因從湖北來粵被要求隔離觀察14天)導致無法正常上班期間,視為正常提供勞動,用人單位應支付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3、對於未直接受到疫情影響的勞動者

(1) 在春節延長假期間(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工作,無需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如果安排了工作,其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正常工作時間工資200%的標準支付工資。

(2)延遲復工期間(2月3日至2月9日)

這段期間視為用人單位因不可歸責於勞動者的事由停工、停產,因此就算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工作,仍需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廣東人社廳的通知就使用了這麼一個曖昧的說法,這裡姑且援引使用)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如果安排了工作,其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正常工作時間工資200%的標準支付工資。

(3)用人單位復工後(2月10日或之後),勞動者因疫情不能及時返崗

現今疫情對社會各方面的影響都比較大,有的勞動者雖然未受到直接影響,但有可能因疫情而無法及時返崗上班(例如動車、客車停運或車次大量減少等)。面臨這種情況的勞動者應該及時與用人單位聯繫說明情況,用人單位應該優先考慮安排該勞動者休帶薪年休假,也就是使用帶薪年休假折抵未能及時返崗的時間。既然是帶薪年休假,用人單位應該支付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4)復工日(2月10日)之後,用人單位因受疫情影響停工停產

這種情況就是非因員工本人過錯,用人單位部分或者整體停產、停業。如果停工一個月以內的,按照員工本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80%支付。如果停工超過1個月的,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

二、關於企業復工問題

1、 一般企業

不得早於2月10日復工。如果作為一般企業的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在2月10日前復工的,勞動者可以拒絕,這不屬於曠工或違紀,用人單位不能對勞動者進行處罰。

如果一般企業提前復工的,小則可能受到行政處罰,大則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例如提前復工造成疫情擴散等情況)。因此,不建議一般企業提前復工。

2. 特殊企業

特殊企業需要在2月9日24時前復工的,應當向所在地縣(市、區)級疫情防控指揮部申請報備。

特殊企業是指屬於以下行業的企業:一是保障城鄉運行必需的行業,如供水、供電、油氣、通訊、公共交通、環保、市政環衛等;二是疫情防控必需的行業,如醫療器械、藥品、防護用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等;三是群眾生活必需的行業,如超市賣場、食品生產、物流配送等;四是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行業,供港供澳企業;五是特殊情況急需復工的相關企業。

三、關於工傷認定問題

1、對於參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處置的醫護、防疫等有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而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應參照《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認定為工傷。

2、對於用人單位指派到湖北省出差(工作)的職工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應參照《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十條第四項規定視同工傷。

四、關於勞動關係處理問題

1、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41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2、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我們的小書屋1


關於這個問題的正確的回答方式應該是疫情絕對會影響今年的社會平均工資。

雖然在這個,雖然在這個肺炎疫情期間國家規定,需要正常支付這個職工的工資。並不是所有的企業都會按照這一這一標準來執行的。有一些企業因為未能及時復工的職工,休息的期間是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帶薪休年假。還有一些企業都已經開始進行裁員。這倒閉就是因為扛不過。對於服務行業來講,有一些低收入人群。不幹活就是沒有工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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