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甲魚,能吃還是不能吃?這是個大問題

  原標題:甲魚,能吃還是不能吃?這是個大問題

  年產值超千億元,從業人員數百萬人

  近日,很多人都在為《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的通過而拍手稱快,稱該決定是“中國的一大進步”。

  但隨之而來的《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卻讓一些人犯起了嘀咕:今後連甲魚這類常見的養殖食物也吃不到了嗎?

  甲魚能不能吃?爭論甚囂塵上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25日發佈的《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堪稱事無鉅細,不僅列出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家禽家畜等可以食用動物的“白名單”,還列出了禁止食用的“黑名單”,包括貓、狗以及蛇、龜、甲魚、鳥、昆蟲等人工飼養動物,並提出食用野生動物按每人1000元起罰。

  深圳在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的聲明中明確說:對於社會比較關注的經人工繁育、飼養的龜、甲魚、蛇、鳥、昆蟲等野生動物,也具有不小的疫病傳播風險,無法保證食用的安全性,為此《徵求意見稿》將上述動物排除在可食用動物範圍之外。

  對於深圳此舉體現出的對野生動物的保護意識,人們紛紛點贊支持,但對於徵求意見稿中禁食甲魚等已經比較常見的人工養殖動物,各方的爭論頗為激烈。

  支持派:

甲魚,能吃還是不能吃?這是個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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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對派:

甲魚,能吃還是不能吃?這是個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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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魚到底能否保證食用安全?

  甲魚,學名叫作鱉,是中國常見的養殖龜種,規模化人工養殖已達40多年,養殖區域廣泛,分佈在兩廣、兩湖、江浙等20多個省市。

甲魚,能吃還是不能吃?這是個大問題

安徽蒙城:20.5斤野生甲魚被放歸大自然 中新社發 胡衛國 攝

  但近日,暨南大學吳建國課題組與湖北醫藥學院附屬人民醫院劉龍在期刊Medical Virology上發表論文稱,龜類(西部錦龜、綠海龜、中華鱉)也是潛在的新冠病毒中間宿主,引發人們對食用甲魚等龜類的擔憂。

  隨後,很多專家對此駁斥,稱沒有證據顯示甲魚會傳播新冠病毒。

  浙江大學動物科學學院教授邵慶均表示,前述文章說的“從具有ACE2受體41和353位的RBD域中的Asn501來看,龜類和穿山甲似乎比蝙蝠更接近人類”的結論完全錯誤。蝙蝠屬於哺乳類,龜類怎麼可能更接近人類?這一研究結果違背了動物分類法基本原則與常識。

  中國農業農村部水產養殖病害防治專家委員會淡水魚組組長曾令兵則公開撰文表示,龜鱉不可能是新冠病毒的中間宿主。他表示,迄今為止,全世界也沒有發現和報道過人魚共患傳染性疾病,因為變溫的水生動物與恆溫的哺乳動物生活在完全不同的環境,水生動物病毒不可能感染哺乳動物,哺乳動物病毒也不可能在水生動物體內增殖。包括龜、鱉等,水產養殖動物是健康的,食用水產品是安全的。

  廣東海洋大學教授魯義善表示,沒有證據、沒有報道、也沒有先例,龜鱉類的病毒病可以傳染人。任何一種動物都有其特定的病原區系,所以給任何一種動物扣上“病毒庫”的帽子都是武斷的,更何況是關係到百萬從業人員、千億經濟效益的養殖動物,更要慎之又慎。

  龜鱉養殖業齊聲反對 影響從業者數百萬人

  北京師範大學教授張立表示,目前中國甲魚的飼養是有很大規模和可靠技術的,禁食會直接影響到相應的水產產業。

  據不完全統計,中國每年商品甲魚產量約35萬噸,年產值達500至600億元,再加上上下游產業鏈,年產值超千億元,產業從業人員數百萬人。另外,深圳所在的廣東省,2019年中華鱉放苗量達到1.1億隻,年產中華鱉約6.3萬噸,從事中華鱉經營企業達200多家,專業養殖戶約1300戶,相關從業人員超過1.1萬人,年產值超過36億元。

甲魚,能吃還是不能吃?這是個大問題

山西青年農民組建甲魚養殖合作社致富 劉寶成 攝

  深圳的徵求意見稿甫一出臺,就有不少龜鱉產業協會、養殖企業遞交意見書,紛紛發聲反饋意見。

  廣東省龜鱉養殖行業協會表示,廣東省是養殖大省,龜鱉強省,其禁食決定關涉到諸多從業人員。“懇請政府三思而後行,勿將龜鱉列入禁食行列,給千千萬萬從業人員一條生路!”

  杭州市龜鱉行業協會表示,我國民眾圈養和食用甲魚已有幾千年的歷史。浙江有多個全國消費者喜歡、認可的甲魚品牌和甲魚深加工產品企業。更有以甲魚,烏龜關聯的上市企業公司,是浙江部分農民的致富產業與生存產業。目前全國20多省都有甲魚養殖,已是我國淡水漁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已成為我國農村農民養殖致富的特種養殖業之一。建議貴部門區別對待,不要把人工養殖的甲魚排除在可食用動物範圍之外。

  另外,網上公開發布的還有佛山市順德區龜鱉養殖協會、湖南省龜鱉產業協會、惠州市漁業協會、廣東綠卡實業有限公司等機構的反饋意見。

  甲魚到底會不會被禁食?

  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決定》,凡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明確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必須嚴格禁止,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可以看到,水生野生動物不在國家的禁食範圍之內。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近日在答記者問時也表示,捕撈魚類等天然漁業資源是一種重要的農業生產方式,也是國際通行做法,漁業法等已對此作了規範,根據各方面的一致意見,按照決定的有關規定,魚類等水生野生動物不列入禁食範圍。

  專家表示,深圳將甲魚列在禁食範圍屬於特例,對於一些國家層面裡沒有禁食的物種,不同省份要綜合考量物種資源的情況、需求、文化等因素,再行規定。

  目前,國家相關部門暫未就《決定》專門公佈禁食野生動物名錄。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副局長韓旭27日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關於養殖兩棲爬行動物,目前農業農村部正在和國家林草局協商,調整完善相關的目錄和配套規定,進一步明確禁食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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