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一边花式炫富 一边以疫情为借口拖延还款法官:没门!疫情不是万能“挡箭牌”

  本报讯 一边跟法官可怜兮兮地说受疫情影响没收入,请求延期还款;另一边却在短视频平台上花式炫富,沉甸甸的金手镯、金项链还有新座驾……这样自以为聪明的做法,当然没能逃过法官的火眼金睛。近日,在法官的教育下,企图借疫情逃避还款的李某,乖乖履行了还款义务。

  “法官你好,现在是疫情期间,我没办法工作,也没有收入,但是调解书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快到了,希望能够延期一个月还款。”2月20日,案件当事人李某给桐乡市法院的办案法官发来这样一条消息。

  李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被告。去年6月,李某因投资需要,向朋友张某借款4万元并承诺每月付息。出于信任,张某立即通过支付宝给李某转了账。但拿到借款后,李某却说自己投资被骗,没有按约支付利息。

  张某多次催讨未果,只好诉至法院。后来,在法官的调解下,李某和张某通过移动微法院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李某也按约支付了第1期款项。但到了今年2月,李某却找到法官,以疫情期间无法工作、没有收入为由,希望剩余款项能延期一个月支付。

  收到消息后,法官表示理解并愿意帮助李某协调,并随即联系张某。但张某坚决不同意延期,坚持要求按约履行。几经沟通后,张某这才向法官道出实情:原来,张某多次在短视频平台刷到李某花式炫富的视频,可见李某履行能力并没有因疫情受到实质影响。张某说,不是她不近人情,如果对方确因疫情影响无法还款,自己肯定会同意延期还款的;但对方目前经济条件尚可,她认为这是以疫情为幌子,故意拖延还款。

  了解情况后,法官立即进行查证,并联系李某,向其释明谎报财产、逃避履行义务的相关法律后果。一开始,李某说话躲躲闪闪,刻意隐瞒自己的财产。但当法官拿出她花式炫富的证据后,李某哑口无言。法官趁热打铁,严正告知李某如果不按时还款,依照协议将需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李某表示会按期履行付款义务。

  法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但能否免除相应的责任,还需考虑疫情的影响程度。此案中,李某没有举证说明疫情对其履行义务产生实质性影响;其次,张某也不同意延期付款。因此,李某仍应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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