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CAS判定孫揚沒有服用興奮劑,所取得的成績不被取消,說明了什麼?

潘文軍的滿漢全席


北京時間2月28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宣佈孫楊因違反“世界反興奮劑條例”,被禁賽8年,即日起生效。此外,CAS面對媒體質疑檢測程序的正規性時稱:主檢官符合資質。那麼問題來了,打碎血檢樣品的又不是孫楊本人,憑什麼他被禁賽8年?



圖一:CAS發言人宣稱

CAS為何承認了孫楊此前獲得的成績?

CAS方面宣稱孫楊此前得到的成績有效,也就承認了孫楊此前沒有服用“違禁藥物”,那麼詆譭孫楊的相關外媒及霍頓、斯科特、莉莉金等小丑們是否應該道歉?

更可笑的是,CAS給出禁賽孫楊的理由是,認為孫楊存在“暴力抗檢”的行為。反問三點:一是檢測人員符合資質嗎?二是檢測過程符合規定嗎?三是孫楊本人砸碎的樣品嗎?


圖二:孫楊游泳中

血檢、尿檢程序是否符合資質?

2018年9月4日,與孫楊的會面的共4人,其中一人屬於司機(不具備資質),另外三人分別是主檢官yang女士、血檢官黃女士及尿檢官武先生。

但是在檢測過程中,孫楊卻發現血檢官及尿檢官缺乏有效檢測資質,所以認定檢測程序不和乎規定,為了保護個人權益不受侵害,孫楊拒絕了後續檢測。

圖三:檢測人員簽字

更重要的是,孫楊擁有相關物證,即當時的視頻資料和一份檢測人員簽署的手寫材料。從孫楊的相關人證、物證足以證明,當時的檢測程序存在很大的問題,並不符合規定。

孫楊本人實施了“暴力抗檢”嗎?

有意思的是,當孫楊方面提供了血檢官、尿檢官不符合檢測資質後,CAS方面又稱主檢官沒有問題。那麼用CAS的意思來說,只要主檢官沒問題,就可以認定檢測程序可以正常進行了?


圖四:孫楊出席法庭

試問,打碎檢測樣品的是孫楊本人嗎?孫楊和主檢官一樣符合規定,自願接受檢測,而真正“暴力抗檢”的應該保安!

換句話說,主檢官安排了兩名沒有資質的檢查人員進行檢測被認為符合規定,那麼孫楊方面安排了同樣沒有關聯的保安砸碎樣品,這就出現了問題?足以見得雙標無疑!

如果處罰孫楊暴力抗檢的行為,是否也應該處罰主檢官濫用職權、不符合規定的行為?這難道不是赤裸裸的雙標嗎?


圖五:孫楊

當一名優秀的運動員,被一幫沒有任何資質的人進行檢測,難道不可以拒絕嗎?況且真正實施“暴力抗檢”的又不是孫楊本人,憑什麼將莫須有的罪名加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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