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尹明海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尹明海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尹明海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盈江縣原常委、政法委書記尹明海(副處級)涉嫌受賄一案,經德宏州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芒市人民檢察院向芒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尹明海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尹明海,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芒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尹明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鉅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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