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女方离婚带小孩,再婚会更幸福吗?

萌萌小同学的妈妈


母亲带着孩子再婚的情况在中国比父亲带着孩子再婚的多。此外,后母或后父不接受随着新婚而来的孩子,也是常事。\r

父母的位置在孩子心中高于一切,任何人都不能够替代。所以,正确处理再婚伴侣与孩子关系的方法是:\r

不要逼孩子称呼新的伴侣为“爸爸”或“妈妈”,可以用“阿姨”或者“叔叔”等称呼代之。就算孩子愿意,也不要让孩子这样做,要告诉孩子他只有一个“爸爸”或“妈妈”,什么人都不能替代,以此来表示对已分手伴侣的尊重。这样,孩子的内心会有良好的感觉,心态亦会更稳定。\r

新的伴侣应该对孩子这样说(假设是继母对儿子):“我不是你的妈妈,我也没有办法做到只有你的妈妈才可以为你做的事。但是,我会尽我的能力去为你做一些事,让你感受到这个家庭的爱、温暖、保护及和谐。我希望与你有好的、愉快的沟通。我会尊重你在这个家庭中的位置和权利,就如同我尊重你妈妈在你心中的地位一样,我希望你也能同样地尊重我。”\r

这样,新的伴侣没有侵占孩子妈妈在家庭系统中的地位,能够与孩子建立融洽的关系。若孩子的妈妈愿意的话,新的伴侣可以参加一次丈夫、孩子与亲生母亲的三人聚会,让孩子看到四个人之间的和谐和接受,孩子便会更安心了。\r

新的伴侣可以对孩子的妈妈说:“谢谢你给我机会照顾你的孩子。我不能给他只有你才能给他的东西,但我会尽我的能力去为他做我可以做的事,使他得到最好的成长。”\r

分手的创痛\r

大部分人在分手时总有一份创痛,这份创痛往往建立在对对方的失望上。如果你把这本书从头看起,看到这里,你应该已经明白自己对婚姻的失败也负有一份责任。\r

人生追求的是成功快乐,结婚的目的,说到底只不过是想有理想的家庭生活,这会使自己感到拥有成功快乐的人生。只不过,成功快乐的人生可以与这个人在一起而达到,也可以与另一个人在一起而达到,更可以自己一个人生活而达到,除非自己坚持不可能达到,因而扼杀了其他机会。\r

人生中各种事情的发生是因为有了让它发生的条件,让该发生的发生,该结束的也必须要结束。人的聚散离合也是一样,而且必然有自己的一份责任。所以,既然决定分手,便要真的放下。两人在一起时,都曾经为这份感情有所付出,亦曾经为对方的付出而付出。两人当时可以做的都做了,无法做得更好。当时两人的付出和回报,也已经互相抵消了,并没有拖欠。就像佛家说的:因缘而聚,缘尽便分。\r

用这个态度去接受分手的事实,便能够把过去放下,面对未来。这样才能够有新的机会,而对方也才会有新的机会。\r

至于那份痛苦,必然要等到心中没有怨恨时才能消逝。心中有怨恨的人是跟自己过不去,不让自己活得成功快乐,因为一份怨恨总是给怀有它的人最大的伤害,而往往只会对被怨恨的人造成很小的困扰,甚至完全不会对其造成困扰。假如你与对方分了手,心中感到痛苦,愿意消除对对方的怨恨,可以尝试用以下的方法去处理:\r

找一个宁静的地方,让自己坐下来,先放松一下,做几次深呼吸,闭上眼睛,在脑子里看到对方,对对方说以下的话:\r

“我们曾经有一段时间在一起,现在结束了。在那段时间里,你给了我很多,谢谢你。我会把对我有用的保留下来,让我以后活得更好,我用这个方式来表示对你的感谢。”\r

“在那段时间里,我也为你做了我可以做的,希望你也会珍惜。”\r

“现在我们的关系已经结束,我让你完全返回你自己的人生,因此我也可以完全返回我自己的人生,建立更好的未来。我祝福你,也请你祝福我。”\r

假如你俩有孩子,你可以加上以下的话:“你永远都是×××(孩子名字)的爸爸/妈妈,就如我永远都是他的爸爸/妈妈一样。无论什么事都不能改变这点,也不能改变我们对孩子的爱。我会尊重你在孩子心中的地位,也希望你会尊重我在孩子心中的地位。我会做一切我可以做的事情好让孩子成长得更好,我相信你也会为孩子做一切你可以做的。”\r

假如这个方法的效果不显著,你便需要检讨一下,在已经分手一方的感情里面,是否有很大的一部分其实是你对你父母的需要。对父母的需要只能从解决与父母关系(接受父母)之中得到满足,在另一个人那里找寻自己的父母是不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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