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上班後要求員工簽署“自願復工統計表”,這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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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這是企事業單位部份風險轉移。鑑定自願復工協議,意在督促員工自覺做好自我防護,依規而行。萬一被感染,企業單位同樣脫不了干係。兩難境界,相互理解。能不支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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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後要求員工簽署“自願復工統計表”合理嗎?看了題主的表述,已經復工上班了。上班的時間還比較早,是上班後,政府部門過來核查後讓簽署的。就是說是政府部門的要求,我想這應該簽署。疫情面前,企業及個人應該配合政府部門的要求,大是大非面前,個人服從公司,公司服從政府。國家面前無利益!你們不應該牴觸不籤!我們現在都想著趕緊回去復工呢!

說下我們這邊的要求吧。我們這邊要求企業復工需要簽署員工承諾書、企業承諾書。我們單位的同事也都第一時間簽署了承諾書,沒有條件的都是手寫然後拍了照發給公司的。公司拿到了承諾書以後就去辦理了復工申請。管委會在收到復工申請以後在11號對我們企業進行了現場審查。審查通過了,不過還是按照政府發佈的10號分批覆工公告的要求,讓我們推遲復工。我們響應政府的號召推遲到了17號復工。

一場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改變了很多人的規劃路線,改變了很多人的生活,甚至於改變了很多人的人生。誰曾想過會有一天我們上班返程就像“唐僧取經一樣要經歷八十一難”;誰曾想過我們每天出門還要全部武裝戴口罩,不能大規模的集會;誰曾想過我們進出小區還要憑復工證明。

希望疫情趕緊結束吧,讓我們的生活步入正軌。希望明天會聽到政府部門說“疫情解除,大家可以正常生活了”。





辦公室小夥


合理的,你們為什麼不願意籤?難道你們到企業上班不是自願的嗎?現在疫情期間,政府為了防止病毒傳播嚴格管控,對企業復工嚴格檢查,這些都是好事,為了保障我們的身體健康,因此會要求員工和企業籤各項文件,不光員工要籤,企業也要籤。

我們企業也在開工階段,員工要籤行動軌跡說明書,要到村鎮來健康證明,辦理通行證。

你們不願意簽字或者有牴觸原因去下:

第一、不知道這次簽了是幹什麼用的,感覺好像就是自願來上班不給工錢一樣,又或者感覺企業給你下什麼套,說明你們與企業之間缺少相互信任。

第二、疫情期間,人人緊張、大家都非常敏感,做任何事情都小心翼翼。

第三、部分人員因為生活壓力比較小,疫情尚未解除的情形下不想復工,散步言論,導致員工以訛傳訛。

自願復工書,一般就是企業與政府的一個普通文件,向政府說明,企業員工大家都自願來,表示大家都是健康的,傳播疫情的可能性比較小,對於員工來說籤這個沒有什麼利益關係,真出問題,還是追究你的企業,除非你故意傳播病毒,其他您真的不用承擔什麼責任,您也承擔不了太大的社會責任,有問題,還是需要政府和企業去解決。


精英人力資源管理


上班後要求員工簽署“自願復工統計表”,這合理嗎?

在復工這個問題上我認為:只要你這半個多月來身體健康,各方面都符合復工條件,那就可以復工並籤“自願復工統計表”,復工後,每天要測量體溫,戴口罩工作,單位每天也要定時消毒。但這個“自願復工統計表”中如果有附加轉移風險的條條框框,那還是不是簽了,因為誰也不能保證會不會在單位或去單位上班的路上感染病毒!


正月十五過後,保障民生的很多企業都已經復工了。正月二十四後又有一些單位復工。二月初二(2月24日),一些通過審核的飯店、理髮店開始陸續復工開門。

自願復工統計表,從名字上理解就是:非單位要求的復工,而是員工自願復工,這有點逃避責任、嫁禍他人的意思。即使單位不讓員工籤屬這份“自願復工統計表”,只需一個電話,員工就會到按時到單位復工。復工後,單位要做好防疫消毒工作,每天測量體溫、員工戴口罩工作、廠區每天定時消毒等等。員工復工後,因為街上飯店都還沒有復工營業,所以還要保障好家離單位遠的員工吃飯問題。

身邊朋友小麗上週一單位打電話讓復工,剛復工的前兩天單位廚師因家遠沒有到崗,自己在單位吃了兩天泡麵和零食,第三天單位小食堂廚師到崗後開火了,雖然不讓在小食堂吃飯,是將飯菜打包到自己辦公室裡吃,但復工期間的吃飯問題得到了解決。單位給每人發的還有口罩,還組織了專人每人給辦公區域消毒。

我們單位目前說的是3月1日復工,也沒有說讓籤什麼“自願復工統計表”,我們單位連電話都沒有打,只是在工作群裡通知了一聲,然後所有人都是“收到”。我們單位的有二十多名員工,都是本地人,最遠的員工家距單位18公里,需換乘兩次公交車,所以我們單位接到通知後都可以按時到崗上班。

媳婦單位昨天在工作群也收到了信息,說近期復工,但並沒有具體說是幾號復工。媳婦是在商場做家電銷售,商場如果沒有人流量根本不會有顧客購買。但單位已經通知近期復工了,那就接到具體日期後去上班,也沒有說要填什麼“自願復工統計表”!


自願復工統計表,多少有點推卻責任、轉移風險的意思。

其實單位大可不必這樣,只要一個電話,自己的員工都會按時到崗。只是到崗後,一定要注意防範病毒,每天定時消毒、每天早晚測量體溫、戴口罩上班等等,只要做好防護,上班是沒有問題的,大可不必籤屬什麼“自願復工統計表”,因為這張表,會讓部分員工有牴觸情緒!


人在風上走


很明顯這就是公司套路,籤這份協議肯定不合理

到時候公司萬一有某個人中招了新型冠狀病毒,這可不是鬧著玩的整個公司都會受影響,公司被查封是肯定的,當地政府也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罰。這個損失相信不是公司某個領導能承擔得起的,所以讓大家籤這份協議就是為了證明公司不是強制員工來複工而是大傢伙自願來上班的。

到時候政府部門怪罪下來,公司就可以轉嫁責任咯[酷拽]


江西小陳子


企業復工,必須先報備申請

企業復工,必須先獲得政府核准同意

企業復工的準備工作

復工要有流程

必須合法復工必備工作

第一步成立疫情防控小組

企業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組成專班負責疫情防控工作。

第二步梳理所有員工信息

1.建立職工名冊;

2.梳理出引籍貫、居住、旅遊到過或來區的員工名單;

3.初步確立通知人員、勸阻人員、督促人員。

第三步聯繫確認員工信息

逐一聯繫員工,並確認登記以下信息:

1.確認員工的籍貫,春節期間去過哪,有接觸過確診或疑似感染新型病毒的親友,員工前14天的居住、旅遊、接觸史,要詳細的記錄其具體行程;

2.確認目前員工所在地,該所在地的疫情狀況,當前所在村子或小區的疫情;

3.確認其身邊有無被感染人員,有無與被感染人員密切接觸史,有無重要疫區人員密切接觸。

第四步確定勸阻人員、需要14天隔離觀察人員、督促就醫人員、正常復工人員共四份名單。

第五步企業根據統計後的可以正常復工人員數量,確定是否可以恢復經營。如不能達到恢復經營的條件,可按照停工停業處理。

第六步設定隔離區域

1.企業應當設置14天隔離觀察區域;

2.對於需要隔離的人員,要有隔離措施,落實隔離生活保障措施。

第七步落實防護物資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準備一定數量的醫用口罩或KN95口罩,防護服(主要以環衛消毒)、防護眼鏡,75%酒精(脫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膠手套、肥皂、溫度計、紅外測溫儀、應急交通車、應急藥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資。

第八步建立員工檔案及清冊

1.對每位員工建立“一人一檔”;

2.出具承諾書;

3.建立員工姓名、籍貫、來源、居住地、14天前歷史、身體狀況、聯繫電話的員工清冊。

第九步落實交通措施

1.落實員工返甬交通方式,製作返甬方式明細清單,儘量採用私家車或提供接送,避免人員聚集;

2.落實員工上下班交通方式;儘量採用私家車或公司安排接送,減少與其他社會人員接觸,避免路途出現感染,確保出現感染可追查。

第十步制定防控管理措施

1.辦公或經營區域有門衛和專門人員守護;安排專人對員工進入企業前進行體溫測量、問詢健康狀況,並記錄備查。一旦發現有發熱(手持式測溫儀 >=37. 5°C或紅外線測溫儀>=38°C )或呼吸道感染症狀者,應拒絕其進入企業,並囑咐其到就近醫療機構就診,憑醫院診斷證明方可返崗;

2.確保每天對進入經營區域的員工至少2次體溫檢測、記錄;

3.對外單位人員進入企業前詢問其前段時間身體狀況,有無與疫情嚴重地區接觸史,進行體溫檢測,記錄,並記錄其姓名。

4:出現體溫異常人員處理、報告、運送;

5:出現不配合人員的處置、報告;

6:出現疑似病例的報告、處置;

7:單位內部出現確診病例的人員疏散、安置、隔離措施

最後就是企業都是合理合法的生產,要求員工簽署復工表可以理解,畢竟企業有企業的規章制度。


大別山人在北京


公司的做法肯定是不合理的,這就是公司應付政府核查的一種手段,因為這樣一來出了問題由員工個人負責,與公司沒有關係。

儘管明知道公司的做法不合理也有牴觸情緒,但很多人還是會簽署這個自願復工統計表的。因為很多人的目的就是要復工,要上班要拿工資,既然要復工的話必須要籤這張表,他們沒法選擇只能簽字,否則就上不了班。這就是一個所謂的霸王條款現象,你可能不會同意裡面的條款,但你不會在意那些條款,而只在乎結果。很多地方都會存在這樣的現象,比如銀行,你去辦理銀行卡,銀行會拿出一份格式條款,讓你簽字;櫃檯職員把需要簽字的地方都給你標註了,你只要簽字就可以了,至於裡面的條款是沒法更改的,不管你同不同意。類似的還有網絡通訊領域等等,也是這種情況。

現在疫情期間,各地都規定了復工時間,據我個人的瞭解,應該沒有正月初六(1月30日)復工的,除非是生產和經營疫情防控應急物資以及政府批准復工的公司。如果題主描述的公司不在此列,公司的做法不僅僅是合不合理的問題了,應該是違反政府規定。而且疫情期間,各地人力資源和社保部門對於疫情期間公司工資待遇及發放的問題都做了規定,像山東,對於因疫情防控用人單位決定推遲復工或勞動者無法按時返工期間的規定: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閒野笠翁


這不是扯淡嗎! 這樣的公司也不會有更大的發展



康師傅雅俗共享


上班後要求員工簽署“自願復工統計表”合理嗎?看了題主的表述,已經復工上班了。上班的時間還比較早,是上班後,政府部門過來核查後讓簽署的。就是說是政府部門的要求,我想這應該簽署。疫情面前,企業及個人應該配合政府部門的要求,大是大非面前,個人服從公司,公司服從政府。國家面前無利益!你們不應該牴觸不籤!我們現在都想著趕緊回去復工呢!


石漂啊文


很好,真高興為你回答這個問題,雖說,我在一家企業上班也沒多久,僅僅只有兩年多而已,期間通過我不懈努力,讓我答出一個結論,不管你處在任何崗位,都要腳踏實地,認真努力地工作,至於企業要求員工簽署的各種協議,我認為並不重要,在此,我想奉勸你,如果你真的很熱愛你的這份工作,就不要管它合理不合理,要知道,沒有哪家企業不喜歡積極向上,而去喜歡品頭論足的員工,你認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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