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鎮沅一男子炫耀加工紅椿木 森林公安在“快手”上盯住他

鎮沅一男子炫耀加工紅椿木 森林公安在“快手”上盯住他

2020年2月11日17時,鎮沅森林公安局民警在摸排網絡社交平臺輿情信息中發現,有人在“快手”平臺發佈加工疑似紅椿木製品的視頻。為查明事實真相,鎮沅森林公安局民警立即對該情況開展調查。

镇沅一男子炫耀加工红椿木 森林公安在“快手”上盯住他

經依法偵查查明,鎮沅九甲鎮三臺村長田組村民肖某某於2020年1月初,在未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到三臺村長田組地名為“瓦廠”的地裡砍伐疑似紅椿木一株,活立木蓄積:3.65立方米。經鑑定,肖某某採伐的紅椿木屬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其行為已涉嫌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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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民警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4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製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劉珊杉 饒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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