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三化”并举切实做好案件管理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长岭县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立足职能、主动作为,按照高检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大厅工作的提示》和《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专门制定了《长岭县检察院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理案件、接待律师等检察工作的安排》,坚决做到疫情防控和办案两不误,积极稳妥做好抗“疫”期间各项工作。

“三化”并举切实做好案件管理工作


强化筑牢“入关”防线严格做好案管大厅和干警个人防护工作,在办公区域均佩戴口罩,每日对案管大厅进行至少两次消毒,筑牢检察机关抵抗病毒“第一道防线”。在案件“进检”之前,加强和公安部门沟通,建议案件集中统一移送,最大限度减少受案人员接触范围和次数。提示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配合案管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工作,并对涉案的人员和物品等进行检查消毒,确保安全“进检”。强化与员额检察官沟通,积极做好案件受理前联络、案件材料准备和业务系统操作等工作。另外,为配合第一检察部涉疫案件“快捕快诉”从严打击要求,对涉疫刑事案件一律优先受理。

“三化”并举切实做好案件管理工作

案管干警进行案件受理、电子卷宗制作

并对案管大厅进行消毒


强化现代信息技术运用


律师接待和信息咨询一直都是案管面向群众、面向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连接群众和检察工作的纽带。疫情的影响虽然给此项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但案管部门采取律师异地阅卷、网上预约审核、机要通道邮寄光盘等有效方式,为律师阅卷提供便利,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对于信息咨询,第一时间面向社会公开了案管中心工作电话,保证电话随时畅通,能够采取非接触方式进行案件受理和律师、当事人接待,尽量采取非接触式办理,能在线上办理的就在线上办理,避免群众出行,保护群众安全。

“三化”并举切实做好案件管理工作

“三化”并举切实做好案件管理工作

对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


强化案件信息上报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方便上级院对我院案件管理工作情况的掌握,案件管理部门定期对案管工作进行上报,明确涉疫案件是上报重点,并按照要求对涉疫案件进行标示备注。此外,案管部门还积极总结和分享在疫情期间的工作经验和做法,与上级院案管部门同促进、共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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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管理部门定期对案管工作进行上报


下一步,长岭县检察院案管部门将继续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受理、流转和送案流程,主动加强案管工作分析研判,为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实现检察担当。

“三化”并举切实做好案件管理工作


供稿:孔令圆
审核:王玉强编辑:英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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