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受賄者不過是贓款“保管員”


黃金鑫

海南省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局局長、海南省林業公安局黨委書記、海南省林業廳副廳長王春東,2018年11月8日,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90萬元。王春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共計428.28萬元人民幣、40萬元港幣。王春東在懺悔書中說:“我收受的賄賂不敢揮霍,怕有朝一日東窗事發,好將不義之財退出來,以求組織上原諒、法律上寬恕。為了不義之財,我揹負巨大精神壓力,一直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2月25日檢察日報)

官至海南省林業廳副廳長的王春東,本來擁有很滋潤的人生,可就是由於貪腐,不僅葬送了美好的人生,而且還要在牢獄中度過漫長的歲月。案發後的他,常常以淚洗面,他也不時地思考這樣一個問題:身為林業廳副廳長,工資收入並不低,也不缺錢,為什麼還要鋌而走險,大肆收受賄賂呢?誠然,人生遭遇“過山車”,有此思考實屬正常,只可惜,這樣的思考來得太遲了。

其實,對於王春東來講,他是知道貪腐的嚴重後果的,乃至於將貪腐的不義之財不敢輕易揮霍。他在懺悔書中說:“我收受賄賂並不敢去揮霍,怕有朝一日東窗事發,好將不義之財退出來,以求組織上原諒、法律上寬恕。為了不義之財,我揹負巨大精神壓力,一直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貪腐的不義之財不敢輕易揮霍,還一直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看來王春東還是“留了一手”的。王春動這個“義務保管員”當得很是辛苦,這是何苦呢?

身為副廳長的王春東,委實不該過這種“守財奴”一般的生活,但因為貪腐,他已經做不了生活的主人了,早知如此何必當初?放著很滋潤的生活不過,偏偏要過不敢花錢且還提心吊膽的生活,這樣的選擇是不是很傻很天真呢?不獨王春東,不少落馬的貪官都曾有過如此心路歷程,有過“人在囧途”。

貪腐是一條喪氣路,誰走上去誰自尋煩惱;貪腐是一條不歸路,誰走上去誰作死。王春東的經歷與懺悔很典型,再次警示為官者:有權切莫任性,一定要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清白做人、乾淨做事,別做金錢的奴隸。(黃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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