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罗山法院:四方连线会“云庭” 案件审理不受阻

罗山法院:四方连线会“云庭” 案件审理不受阻

“现在开庭!”2月25日上午9点,由副院长胡忠宪担任审判长,员额法官蔡韧、王祖华组成的合议庭在罗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正式开庭。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法官们把之前确定好开庭日期的案件,由“线下”转移到“线上”,确保案件审理不因疫情而停歇。


为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群防群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该院法官在与检察机关沟通,并征求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后,决定利用微信小程序“云庭”审理本案,参与庭审的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四方连线在“云庭”隔空对话。

罗山法院:四方连线会“云庭” 案件审理不受阻


这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2019年10月,被告人陈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省道219线北向南行驶至罗山县周党镇红绿灯路口时,将横过马路的步行的被害人柳某撞倒,致柳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陈某报警并等候公安机关前来处理,并到案如实供诉了犯罪事实。后经罗山县公安交警大队认定,陈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柳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罗山县公安局于2019年10月29日立案,同日将陈某刑事拘留。2020年1月2日罗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案件起诉到该院后,鉴于双方矛盾未化解,承办法官首先组织被告人和被害人近亲属进行调解,达成刑事和解协议,陈某给予被害人近亲属一定的经济补偿,被害人近亲属对陈某表示谅解。


开庭审理前,技术人员提前做好设备调试,并指导参与庭审人员接入“云庭”庭审视频。庭审中,合议庭通过远程视频核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身份信后,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控辩双方实时参与庭审活动,分别发表质证、辩论意见。在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后,法庭表示,将充分考虑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的意见,择期进行宣判。整个庭审过程行为规范、程序完整、秩序井然。

罗山法院:四方连线会“云庭” 案件审理不受阻


庭审结束后,法官、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律师等通过“云庭”平台查看庭审笔录,核对无误后电子签名,并自动回传至“云庭”系统,至此庭审圆满结束。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各种“线上”网络助手成为了法院诉讼活动联系各方的桥梁,确保了审判工作的不停歇、不缺位。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入推进各种网络审判程序的运行,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审判工作,打破空间限制,实现了疫情期间审判人员和当事人“零接触”,保障了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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