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離婚後,你還會接受對方的幫助嗎?不管經濟還是其他方面?

喵妹沫小七


離婚後,我不會接受對方的幫助。


1. 離開你,我依然過的精彩,甚至更好。

這是做人的底氣,既然離婚了,就不要再有牽扯。

既然走到了離婚的地步,肯定是有讓人心碎的理由。

既然讓你心碎的人,就不要示弱給TA看,

而是要活的更好,證明TA的選擇是錯的。


2.感情最怕藕斷絲連。

離婚後還接受對方的幫助,和分手後還與前任有糾纏比較相似。

你會接受,自己的TA還與分手的前任牽扯不清嗎?

同樣的道理,既然離婚了,更不要相互打擾。


不打擾就是最大的尊重。

尊重TA,也尊重自己。


嫣然心語


我個人的情況我會的。

我跟老公小學同學,他上完小學沒有考上初中,就沒有讀書了,我繼續上學,一直沒有交集。二十歲那年經人介紹認識(媒人不知道我們是同學,多年不聯繫了也不認識了)。

他這人什麼都好,就是那張嘴呀太損了。對外人好的不得了,對家裡人說話都是吼。而且尖酸刻薄,愛訓人,一家人對他都敢怒不敢言。這種家庭氣氛太壓抑了。

我一直以來就想跟他離婚,但是他不同意。

跟那些為了爭財產,爭孩子撫養權打得頭破血流,離婚後就變成了仇人的夫妻不同,我願意做他的朋友,因為做他的朋友很幸福。

他會好客氣的對我,說話彬彬有禮,辦事踏踏實實,生活中的小問題有他就迎刃而解。家庭關係以外,他就是一個暖男。

所有如果跟他離婚了,我會有分寸的接受他的幫助,希望跟他成為朋友。


暗香


離婚後,你還會接受對方的幫助嗎?

是我的話,離婚後,絕對不會接受對方生活上的幫助,因為離婚不是兒戲,兩個人能走到離婚這一步,想必是已經心灰意冷了,所以眼不見心不煩,生活中不需要再見面了。

但是,撫養費,他必須每個月打到你的銀行卡上,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給小孩更好的生活保障,那怕離婚了,這也是他必須給的,這不帶有任何感情成分。

一個女人帶著小孩確實不是那麼容易的,離了婚,肯定不可能再隨隨便便找人嫁了,主要是還是要把小孩培養好,所以題主得有這個心理準備。

站在我的立場來想,我覺得女人離婚,那都是逼的,有了孩子還離婚的,那真的是被逼上絕路了,沒有一個女人願意給自己的小孩一個破碎的家庭。

所以題主,假如事情還沒到那份上,儘量不要離婚吧,孩子大了,你就可以有自己的生活,過好自己,兒孫自有兒孫福。


小妖尚未成精


如果是我,離婚後絕不接受對方的幫助,因為離婚,就代表著過去的一切結束,不應該有感情和財物方面的牽聯,只要有“聯”,就會造成“藕斷絲連”,這樣下去,可能生出一些不必要的煩惱。

如果有孩子,撫養方遇上引響到孩子的生活與教育方面的困難,另一方應主動出手相助,受助方不要因顧面子、爭硬氣而拒絕幫助,讓孩子受苦。孩子是倆人的血骨,但又不可視為私有產物,所以,凡是對孩子快樂健康、成長成材有利的事,雙方都要心懷坦蕩、不分彼此的出錢出力,因為,為人父母的身份,永遠不會因離異而改變。

在此要向離婚的女子多言幾句:既然接受或選擇了離婚,就要自立、自強,用事實證明離開誰,你都能話得更好;再艱難,也不要接受男方精神上的憐憫,物質上的饋贈,否則,你的自尊、人格,將再次淪陷。

離婚後不要成為仇人,也可以不成為路人,但情感與物質上,應該涇渭分明。



藝海尋芳


多面性,獨立的個體,可以不接受,如果有孩子,另當別論。

離婚有多種原因,不要相提並論。。。。。

但個人覺得,如果離婚後,生活發生困難,但一方發生了困難,另一方肯伸出援手,說明人品還不算不差,如果接受也未嘗不可,情不在了,可義還在。只怕很多離異的夫妻都做不到這一點。

爭氣不爭財,如果離異雙方,離異後不接受過方幫助,說明一方很硬氣,視金錢如糞土,不會接受對方施捨。離開了,不要拖泥帶水,不讓對方有機可乘!


陳紅光


不接受,沒自尊,我就那麼笨嗎?自己養不活自己?只要還有一口水不要前夫一粒米,只要手還沒有斷,不讓前夫來可憐。只要咱還有力氣,前夫找來也不理,如果肯來幫你,怎麼會和你離婚。他若是來幫助你,一定沒那簡單的,心裡存著心秘密,希望和你重相依。


跟你聊


一日夫妻百日恩,沒有千仇萬恨,只是緣聚緣散而已。在遇到困難時第一時間打電話找前夫,無論是經濟上還是處理不了的事情,在我心裡,共同有兒子,且弱女子能有啥能奈呢,只有求助於前夫。前夫人品不錯,求與不求站出來幫助我。有一次病了因沒錢治病,他送五千元給我且說送我上醫院就診。我買房子無錢裝修,出去打工時,前夫找人幫我裝修房子且不讓我出錢。我房子下水道堵塞在家急得哭時是前夫找人幫我疏通。離婚不要彼此仇恨。


甘凱平


離婚後除了孩子就沒有關係了 自己在沒錢也不會讓他幫助 做人要有志氣 兩個人的婚姻要是好的話誰也不願意離婚 過不下去才離的 我看見有的視頻回去看孩子 還住前夫家 有錢看孩子就有錢住賓館 住人家幹嘛讓人家可憐同情嗎 女人要給自己一點尊嚴


大菊子


都說離婚了還可以做朋友,這是勸慰的話。其實傳統上是忌諱離婚後還不清不白的來往,除非雙方有復婚的意願,否則少來往。儘量不接受對方的幫助。以免造成誤會,對各自都沒有好的影響。



山峰紅


會的。

畢竟夫妻一場,總不會成為仇人吧?再說了,如果有一男半女,那是雙方的事,如果孩子自己帶,起碼補貼了也對孩子成長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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