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分局珠泉派出所成功规劝3名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

随着“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的深入开展,珠泉派出所严格按照分局党委的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六个目标”任务,严格执行“六个一律”规定,把主题实践相关要求同侦查破案、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相结合,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工作,经过艰辛努力,成功侦破多起刑事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 2020年2月24日,又成功规劝三名涉嫌聚众斗殴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

治庸•战“疫”|分局珠泉派出所成功规劝3名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

案件简介:2019年3月22日,犯罪嫌疑人何某飞与同案郭某聪、叶某灿等人在昭阳区朱提步行街小广场聚众斗殴,2019年12月18日珠泉派出所抓获9名犯罪嫌疑人,另有3人在逃。2020年2月24日,经过民警苦心规劝,该案在逃犯罪嫌疑人李某磊(男,汉族,21岁,昭阳区人)、郭某聪(男,汉族,20岁,昭阳区人)2人到派出所投案。2019年9月27日,马某华在昭阳区朱提步行街糖果KTV门口被李某波、罗某路等人打伤,2019年12月12日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波,同案犯罪嫌疑人罗某路在逃。通过民警做工作,2020年2月24日,成功规劝罗某路(男,汉族,21岁,昭阳区人)到派出所投案。

<strong>警方提示:

<strong>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strong>《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strong>(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strong>(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strong>(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strong>(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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