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十四万执行款扣划到位,疫期执行助复工

“张法官,感谢你们能够及时执行到这笔钱,我是做汽车配件生意的,眼看着就要复工了,正是需要钱的时候,这笔钱真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啊!“申请执行人朱某收到14万余元案款后激动的说。

据悉,朱某与石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宿松县人民法院判决石某应偿还朱某借款13万余元以及利息,该案判决生效后,石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朱某于是向宿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现在是疫情期间不方便外出执行,执行法官立即开展网络查询,经查询发现石某银行账户有足额存款,于是迅速采取冻结、扣划措施,将14万余元案款扣划到该院执行款专户上。鉴于疫情形势严峻,申请执行人不方便到法院来领取执行款,执行法官遂通过微信确认申请执行人身份后,将案款打卡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本人账户上。

疫情期间,宿松法院为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暂缓线下执行,但通过网络查控、线上和解、微信结案等各种工作方式,借助科技力量,力促案件执结。(张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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