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危險房屋搶修代管決定書

相對人:梁嘉宏,身份證號碼:H328161(4),地址:香港九龍長沙灣道57-59號八樓C座。

相對人:歐秀梅 ,身份證號碼:G039707(4),地址:香港九龍基隆街163號八樓。

海珠區南華東路躍龍大街32號房屋(測量 1223圖3幅 428地號、 5區 3段 544地號)所有權人梁嘉宏、歐秀梅。該房屋經房屋安全鑑定機構鑑定為“整棟危房”。2019年 10月 22日,我局發出《關於敦促治理危險房屋的通告》,告知房屋安全責任人(房屋所有人、代管人、房屋使用人),在通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履行上述危險房屋的治理責任。現期限已過,該房屋安全責任人(房屋所有人、代管人、房屋使用人)未履行上述危險房屋的治理責任。根據《廣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規定》(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4號)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如下:

一、從2020年1月7日起,海珠區南華東路躍龍大街32號房屋由我局實施搶修代管。

二、我局在搶修代管期間出租房屋,以租金抵扣修繕費。

三、產權人要求撤銷搶修代管的,憑身份證明和房屋權屬證明到我局辦理髮還手續,並結算修繕費用。

廣州市海珠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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