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征地拆迁维权,是不是行政诉讼就一定比行政复议效果好?

提起征地拆迁的法律维权,经历过的任都知道,在行政案件中的主要救济手段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相较于行政复议,有更多环节让当事人参与其中,因此,很多人在遇到行政案件时更倾向于选择行政复议。

那么,是不是行政诉讼就一定比行政复议效果好?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史西宁律师就来为大家解答!


征地拆迁维权,是不是行政诉讼就一定比行政复议效果好?

何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是指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并作出决定。

行政诉讼是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最终裁判。

通常,认为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进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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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也有自己的优点

很多被拆迁人在经历过多种挫折后,对当地政府的信任感丧失殆尽,理所当然地认为行政机关都是穿一条裤子的。行政复议就是找行政机关的领导进行审查,领导肯定会包庇自己的手下。

对于同一级政府而言,这种想法有一定道理,但对于不同层级的政府来说则不尽然!尤其是涉及到地方与中央之间,比如国务院裁决也是相对公正的。

另外行政诉讼是通过司法权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所以审查内容主要集中在“合法性”上,即(1)行政行为是否超过了法定的权限。(2)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3)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行政复议的审查内容理论上是比行政诉讼宽的,除了合法性之外,还要做出合理性的审查,审理该行政行为是否具有适当性,是否符合作出行政行为的原则上的规定

,如果上级行政机关客观公正,说不定能取得更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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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为最终裁决

在行政复议之中,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满,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程序走完之后,要是对行政复议的结果还不满,还能够再申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终局的案件除外。可要是行政相对人在行政诉讼程序走完一遍之后对裁判结果还不满的话,也没有再申诉的渠道了,此即为司法最终裁量原则。

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而行政诉讼审理期限则是6个月,可以看出,行政复议的时间成本更低

看到这里,依然有少数偏执的朋友认为,行政复议毫无意义,在浪费时间!史律师只能提醒,多给维权一个机会,先礼后兵,为时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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