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海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海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海南省新冠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的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自 2020年2月26日17时起,将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加强指导,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继续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工作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地区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方案,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继续发挥基层在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作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特此公告。

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6日


= 新闻回顾:

1月25日省政府决定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省委书记刘赐贵、省长沈晓明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并到防控一线调研指导。副省长王路主持召开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会议,对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下发各类防控工作指导性文件。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取消春节假期,全部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宣传部门强化宣传管理,旅文部门组织督导组和执法检查组对相关场所关停情况进行督导,省爱卫部门督促全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公安部门继续协助做好排查工作,交通部门协调防控药品绿色通道,科技部门协调开展PCR实验室检测,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市场和餐饮单位,药监部门协调采购一次性医用口罩事宜,海关部门援助4台体温监测仪供地方防控使用,铁路部门及时通报省内车站上报体温异常旅客,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做好宠物市场和活禽类市场关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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