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战“疫”案例丨诈骗、袭警、冲卡……严惩!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从严从快查办涉疫情犯罪案件,维护社会秩序,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涉疫诈骗,惩!

战“疫”案例丨诈骗、袭警、冲卡……严惩!

南昌经开区


2月25日,南昌经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以出售口罩为名进行网络诈骗、犯罪数额巨大的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今年2月以来,在疫情防控期间,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为了凑够赌资、偿还债务,在无任何货源和生产能力的情况下,谎称有大量口罩货源,在网站发布低价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


受害人张某某、边某某在网上看到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发布的口罩出售信息后,大量下单,向犯罪嫌疑人分别转账付款37050元和130790元。许某某收到货款后用于网上赌博,并寻找各种借口延迟发货,受害人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许某某虚假发布口罩出售信息,骗取他人钱财共计256760元,其他涉案情况正在进一步侦查。


九江修水


2月24日,九江市修水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将被告人汤某某提起公诉。


疫情发生期间,被告人汤某某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在其注册的网络平台上谎称有口罩出售。为掩饰真实身份,被告人汤某某将其从多位朋友处借来的收款二维码发给被害人,待被害人转账后,再叫其朋友将钱转到自己账户上,然后将被害人的账户拉黑。今年1月至2月,被告人汤某某通过上述手段,诈骗4505元。

战“疫”案例丨诈骗、袭警、冲卡……严惩!


2月12日,修水县检察院以电话、微信等非当面接触的方式引导侦查取证,并在全面审查的基础上,依法对该案作出了起诉决定。


暴力袭警,诉!


战“疫”案例丨诈骗、袭警、冲卡……严惩!

近日,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院依法起诉了曹某某涉疫情妨害公务案。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曹某某不戴口罩,步行至珠山中路第九小学附近,为发泄情绪踢踹沿街店铺门面。珠山公安分局昌江派出所民警出警劝阻,曹某某从包内抽出一把菜刀,持刀将公安机关民警头部砍伤,致轻伤一级。


战“疫”案例丨诈骗、袭警、冲卡……严惩!

“戴不戴口罩是我的自由,他们要把我传唤到派出所,我为了自卫才将他们砍伤。”提审中,犯罪嫌疑人一开始拒不认罪。经过承办检察官从情、理、法三个层面耐心释法说理,曹某某表示认罪。承办检察官告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内容和量刑建议,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请代我向被砍伤的公安民警说一声对不起。”曹某某说。


冲卡伤人,批捕!

战“疫”案例丨诈骗、袭警、冲卡……严惩!


因疫情防控需要,赣州市南康区在东山街道金山路段设立了疫情管控临时卡点,对通过卡点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登记等正常工作。2月20日17时许,犯罪嫌疑人邓某某在未办理通行证的情况下,想驾车通过卡点。


当时,邓某某看到卡点出口处有车辆正接受检查,于是驾车逆行从入口处驶出。值守的志愿者杨某发现后,立即上前示意邓某某停车配合登记检查。邓某某不但不配合,反而直接踩油门驾车从等待交通信号灯的车道右拐,受害人杨某被车辆刮倒在地,致左股骨骨折。经法医鉴定,杨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战“疫”案例丨诈骗、袭警、冲卡……严惩!


2月24日,南康区公安局将该案向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南康区检察院迅速启动疫情期间相关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邓某某开车冲卡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妨害公务罪,符合逮捕条件,当日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监制 / 周文英

校审 / 欧阳晶

文字 /以上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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