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 看了這些晚清時期的“童養媳”, 才知道什麼叫萬惡的舊社會

童養媳,又稱“待年媳”“養媳”,就是由婆家養育女嬰、幼女,待到成年正式結婚。童養媳在清代幾乎成為普遍的現象。童養的女孩年齡都很小,有的達到了清代法定婚齡,也待在婆家,則是等候幼小的女婿成年。直到新中國成立童養媳才徹底消失。

看了這些晚清時期的“童養媳”, 才知道什麼叫萬惡的舊社會

民國時期童養媳

一些貧困家庭無力撫養兒女,就把女兒賣與富家子弟或家境較好的家庭作童養媳,而家境一般的家庭為了節省兒子娶妻的費用,於兒子年幼時買一個女孩回家來當兒子的妻子,這樣男家多了一個幫助勞動的成員,而女家則減輕經濟負擔,一舉兩得。也有些家庭為了讓女兒得到較好的生活環境,就把女兒給較富裕的人家收養作童養媳。亦有少數是男家較為貧窮,為了攀附而為年幼兒子娶富貴人家的年幼女兒為妻。

看了這些晚清時期的“童養媳”, 才知道什麼叫萬惡的舊社會

上海,一童養媳揹著自己丈夫

明代童養媳婚書上,一般認為兒子可以傳宗接代並增加勞動力,而女兒遲早要嫁人還要賠一份嫁妝, 生養女兒宛如幫別人家養媳婦,嫁女兒時還要忍受一次親人別離之苦,所以富裕家庭把女兒送人家當童養媳的大有人在。因此許多人家一生出女兒,即便有能力撫養,也會尋找適合人家送出去,或交換,買賣,指腹為婚,為小孩預做婚嫁規劃等。同時嫁娶或買進來的女孩多半做為兒子的妻子看待,就是所謂童養媳,而自己生下的女兒,也多半會嫁娶買賣或送給別人家做童養媳

看了這些晚清時期的“童養媳”, 才知道什麼叫萬惡的舊社會

圖中這個小女孩是個童養媳,在民國時期,這種野蠻的童養媳制度依然存在,直到民國後期才慢慢消亡

童養媳在夫家多受婆婆的虐待,婆婆為了今後好使兒媳婦規規矩矩地侍候公婆,便想方設法制服她,打罵是家常便飯,並強迫幼女從事各種繁重的家務勞動,童養媳往往敢怒不敢言,身心默默承受著深深的痛苦。清代著名文人鄭板橋曾寫有一首同情童養媳、指責婆母的詩,題目叫作《姑惡》

看了這些晚清時期的“童養媳”, 才知道什麼叫萬惡的舊社會

怎麼會出現童養媳現象呢

第一,貧窮的人家生下女兒無力養活,就把她給了人,長大了成為撫養者家中的媳婦。安徽績溪縣這種情形很多,所以嘉慶間修《縣誌》,說貧者“女生畀人抱養,長即為抱養者媳”。

第二,結親重,婚禮浪費大,陪嫁多,而這種習俗常人又無力抗拒。童養媳習俗可以大大減少這種開支,男方抱養待年媳不需要財禮,等到正式結婚,儀式要比大娶簡單得多,不要花多少錢,女家也不要陪嫁妝,沒有破家嫁女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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