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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食品安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新津县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全面压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食品安全,对恢复经营的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大型商超、餐饮店等开展检查指导,多措并举全面筑牢我县食品安全防线,全力守护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大举措”守护食安新津
划
重
点
01
突出重点,确保质量
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食材检查力度。对已复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库存食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盘点清查,严格执行采购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要求,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和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加强超市、农贸市场散装食品的管理,要求散装直接入口食品使用加盖或密闭容器盛放销售,采取相关措施避免人员直接接触食品,销售人员应当佩戴手套和口罩。目前已累计检查农贸市场830家次,商超997家次,食品经营户4299户次,餐饮经营户3337户次(853户暂停营业),群体性餐饮活动全面禁止,规劝取消群体性聚餐57起(985桌)、农村群宴26起(360桌)。
▲我局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02
加强抽检,确保安全
疫情防控期间,我局有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抽检范围覆盖全县超市和农贸市场,主要加大对米、面、油、奶制品、肉类、禽肉、鱼、蔬菜、方便食品、冷冻食品等大宗消费品的抽检力度,切实增强抽样的靶向性、针对性,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把好关、站好岗。目前已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0批次,并及时送抽检机构,待结果出来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我局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检
03
强化维权、稳定物价
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与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三保”行动,要求食品经营单位明码标价、诚信守法经营,保证商品价格不涨、质量不降、供应不断,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同时,通过发放《新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粮油价格自律的告诫函》、《新津县市场监管局警示告诫书》等形式对食品经营户进行提醒告诫。目前共受理蔬菜、肉类未明码标价、价格过高、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27件,均及时进行了电话沟通协调及现场处置,切实保障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我局工作人员在超市开展价格检查
▲我局工作人员要求商家做好明码标价
04
加大宣传,做好防疫
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配合镇(街道)指导各大中型商超、农贸市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基本要求,督促做好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入场体温监测及顾客口罩佩戴情况,并做好每日晨检的记录,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劝返,并要求超市做好对顾客的选购引导,避免出现人员扎推现象。制作发放《关于规范疫情期间市场交易行为的通知》、《关于加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管理工作的提示》、《餐饮行业复工提示》、《警示告诫书》等疫情防控宣传资料7100份。同时逐一宣传疫情防控措施,普及疫情防控科普知识,积极引导各经营单位切实做好自我防护,营造良好的防控疫情氛围。
▲我局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宣传
温馨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
除了做好个人防护,环境消毒外,
合理均衡的膳食营养,
是保障免疫系统正常工作的基础,
注重日常饮食管理,
提高身体免疫力,降低疾病风险,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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