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2 如果房屋避免不了拆除的命运,被拆迁人应该怎么办?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不是所有的征收方都会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拖得时间久了自然会选择最直接的方式:强制拆除。

如果我们的房屋免不了拆除,该怎么办?

如果房屋避免不了拆除的命运,被拆迁人应该怎么办?

第一时间,将贵重物品转移。

如果行政部门铁了心要拆除房屋,那么无论我们采取什么办法也阻止不了,唯一能做的就是在拆除发生之前提前转移贵重物品,一些重要的证据如房产证等权属证书原件要力保不被损毁,可能的话可以提前扫描复印留备份,交到信任的人手里;同时也可以提前用手机等摄像设备录下或者拍下房屋完整状态下的原貌并记录下时间,作为证据保存。

遭遇拆除时,在确保自己没有人身安全危险的情况下,尽可能的拍照录像录音,自己没法录就尽早通知亲戚朋友,让他们为你收集证据,为以后的维护个人利益提供证据支撑。

报警也是必须的!

虽然在电影中,警察总是姗姗来迟的那一个,遭遇拆除的当事人报警了的实在是少数,很多人给出的理由是认为当地官警勾结,报警也无济于事,早就灰心,认为没这必要。但是不管怎样,警察来不来是他们的事,报不报警是我们的权利,能使用为什么要放弃呢!希望各位不要去随意揣测警方是否会作为,遭遇拆除一定要报警,有条件的话一定要同步录音,报警时一定要冷静,一定要清楚准确的告知警方自己的姓名、地址、遇到的事情。

报警记录以及警方的出警记录是认定拆除主体、拆除时间的重要依据。如果警方出警,甚至阻止了拆迁,那当然是最好的情形。即使警察没有作为,那您保留的报警记录也是一个重要的证据,为以后提起诉讼,举证等都可以提供便利条件和线索。

如果派出所有案不接、不出警怎么办呢?

《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中要求健全接报案登记制。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接报案,都必须接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以外,都必须网上登记。对群众上门报案的,要当场进行登记,当场接受材料,当场出具回执。

如果房屋避免不了拆除的命运,被拆迁人应该怎么办?

针对接案后不及时受案立案的慢作为问题以及对需要查证线索才能确定是否受案立案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受案立案审查期限。对违法犯罪事实清楚的案件,应当即受、即立、即办。

如果警方不出警或不作为,我们有报警记录就相当有通过公安局确定拆除主体的可能,也有了一个复议起诉当地公安局不作为的途径。

最后用法律武器来进行个人利益的维护!

有被征收人问自己无权无势,面对拆除能怎么办?如果无权无势,面对拆除也不依靠法律,不采取任何积极手段维护利益,那就只能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了。

近些年来,国家不断健全依法治国各项制度建设,越来越多的矛盾和纠纷通过法律途径得到了有效解决,也有越来越多的被征收人,拿起法律武器,争取到了公平、合理的补偿。如果拆除行为已经发生,不可挽回,我们能做的,就是在保护自己生命安全的同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如果房屋避免不了拆除的命运,被拆迁人应该怎么办?

行政单位征收行为程序繁杂,加速征收必然违反法律规定,针对征收程序中的违法点,明确提出征收存在的问题,并尽可能启动有效的诉讼程序,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不易拖得太久。迟到的补偿随着经济发展,多少会有所贬值,我们尽可能的追求利益最大化,但也要尊重客观事实,讲事实,讲法律,维护公平正义。在此提醒各位:暴力抗拆不可取,征收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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