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4 法官微信化纠纷 当事人隔空“握手言和”

“储法官,我已经将赔偿款如数支付给邵某,这是我的微信支付截图。”2月19日,凤台县人民法院毛集法庭储法官收到了被告陈某某发来的微信。疫情防控期间,凤台法院坚持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两不误,成功借助网络调解该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2018年6月28日,原告邵某与被告陈某某因琐事发生纠纷,邵某被陈某某用石头击伤头部后,到淮南东方医院集团凤凰医院住院治疗7天,花去医药费3077.20元。出院后,邵某多次催要医药费未果后,于2020年1月13日诉至凤台法院,要求陈某某赔偿医药费等损失5120.29元。该案原定于2月21日开庭审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案件不能如期开庭。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正义“不停摆”,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积极与原被告沟通,从情、理、法三方面分析案情,厘清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邵某和陈某某达成协议,由陈某某通过微信一次性支付4000元赔偿款,双方通过微信隔空“握手言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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