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三方連線,隔空宣判|寧津法院院長敲響疫情防控期間刑事案件網絡庭審第一槌

“公訴人,能否聽清我說的話,請回答。”

“被告人,我是寧津縣人民法院法官王慧,今天通過遠程視頻進行開庭,你能看到當前畫面嗎?”

“下面庭審正式開始,請書記員宣讀法庭紀律……”

2月25日,隨著法官法槌的敲響,被告人李某某汙染環境罪一案的庭審正式開始。此次線上庭審與以往庭審不同的是,法官、公訴人、被告人三方分別利用位於三個視頻終端,進行三點連線,實行“無接觸”開庭審理並且當庭宣判。這也是寧津法院疫情防控期間首次使用遠程視頻開庭審理刑事案件,並且由院長擔任審判長,敲響刑事案件網絡庭審第一槌。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刻,將“互聯網法庭”引入刑事審判,既能夠保障庭審的順利進行,又能夠維護訴訟參與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方连线,隔空宣判|宁津法院院长敲响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网络庭审第一槌

2019年3月左右,本案被告人李某某將從遼寧省盤錦市一中年男子免費給其運來的摻有油泥的廢土在沒有做任何防護措施的情況下直接堆放在寧津縣張大莊鎮李七村龍安物流運輸中心停車場院內南院東南角、西南角的土地上。經稱重,該危險廢物總重量為44.1噸。2019年8月28日,經通標標準技術服務(上海)有限公司檢測,寧津縣張大莊鎮李七村龍安物流運輸中心停車場院內南院東南角、西南角堆放的固體,北院噸包內固體均為危險廢物。被告人到案後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法庭宣判環節,以及各方訴訟參與人藉助系統完成對庭審筆錄的確認,均通過線上進行。整個過程完整流暢,聲音、畫面清晰,庭審秩序井然、有條不紊、快速高效,起到了良好的示範作用,為在全院全面推廣刑事案件互聯網庭審提供了可複製性、可操作性的有效經驗。

三方连线,隔空宣判|宁津法院院长敲响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网络庭审第一槌

被告人李某某違反國家規定,非法處置危險廢物,嚴重汙染環境,其行為構成汙染環境罪,依法應予懲處。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確認。鑑於被告人認罪認罰,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認罪認罰的具體情況,結合其法定、酌定量刑情節,決定對其從寬處罰。據此,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遠程視頻庭審不僅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而且避免了因人員聚集引發感染病毒的風險,又節約了司法資源,提高了審判效率。下一步,寧津法院將繼續推行遠程庭審模式,進一步推進網絡庭審常態化,做到防疫、辦案兩手抓、兩不誤。

德州日報新媒體出品

通訊員|曹希增

三方连线,隔空宣判|宁津法院院长敲响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网络庭审第一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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