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輈
韩红一直做公益事业,作为一个艺人也有良好的素养爱心,至于其他不知道有什么贡献但是污蔑诽谤应该让法律说话!杜绝不做实事到处毁人的行为
c艳阳高照
这问题,我在悟空回答【最近杨宏伟对韩红公益实名举报的意图何在?】已作了回答。
作为一个曾令人跳楼的审计人,我也比较直言:此举报人不是水平低下就是别有用心,二选一。
举报的内容,都是些程序性的东西,实质性的东西没有一个。却煞有介事的来个捕风捉影,想玩什么有罪推定,想把审计人的饭碗都抢走了。
1、我国实行罪刑法定原则,不允许有罪推定。如果没实际资金违规使用(包括挪用、侵占),是够不上什么大罪的。
2、如果需要定罪,就需要进行实质性审计,看看资金是否违规,再看看违规金额的大小与流向。但这些,并非一般人在外随口高呼几句就可认定的。
前,曾有不少人高叫,没有一个单位不做假帐,甚至说事务所与客户单位串通造假。
但你也得拿出证据啊,你能够查到1分钱不合规,那就认定1分钱,查到2分,就认定2分,此不可含糊用什么【大概、很多、长期、超过】之类去衡量,用上这些词汇的人,都只能说明其其实没证据,或是用猜测、假设替代事实——这是一个非专业人士所犯的常识性错误——说举报人水平太低,依据在此。如果不是水平问题,那【别有用心】这四字就能派上用场。
3、即使对待一个十恶不赦的罪人,也需要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
预设原罪,先入为主式的总结性发言,即使把自己胸口拍烂坚称也毫无意义。
皇家师爷
正因为有揭举,才会有公开透明。其实挺好的,如果没有人出来揭举,那私下的黑幕你永远不会知道有多少,只是他选错了人,在不恰当的时候落井下石罢了,这种态度还是要鼓励的。他这个人的话,不知道、也不关注,就这样而已。
醉梦秋生
一个人要想成就一番事业,或者做成一件事,会引起社会各界的不同的声音,这个很正常!因为只有人心难测?!我个人认为,我们在埋头苦干的同时,正面的宣传也要跟得上!
六眼观潮
应该感谢他啊!
所谓清者自清,而浊者使其愈发清!
没有司马的举报,大众怎能知道韩红做了多少好事,而且如此清正廉洁呢?
同样,没有这种人的监督,怎么会把韩红的基金会搞的更加完美?
就像美国现在处处刁难中国一样,只会让我们变得更加强大更加全面发展,任何绊脚石都挡不住我们伟大的崛起!
亻呆钅票
韩红,喜欢她的歌,喜欢她的故事,喜欢她的善举,人无完人,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有时自己还做了不满自己的意。
那个司马3不知道是谁,也不知道他对社会,对国家做了多大贡献,是不是比韩红的贡献还大。
如果他无中生有的捏造事实,诽谤,抹黑韩红的话,建议在法律框架下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处处无家处处家
很高兴回答您这个问题!因为有些人,见不得别人好,对他们的善心表示质疑,不遗余力打击他们,质疑他们,甚至在他们善心上泼脏水,试图诽谤和毁灭他们!有点瑕疵没关系,只要提岀了改正就行,因为人无完人,不是原则上的问题就行!
至可那个司马3只不过是为蹭流量,无所不用其极。就让法律给个公道吧!
广漂返乡姐
题主你好!
新春快乐!
回答:凡事在没有搞清楚之前,请别乱下结论。
祸从口出,说多错多。
有时候积口德也是一种修行,
更是善良的表现。
我浅知,请友友们回答更完美。
红楼有梦321
说实话做善事总有说三道四,
自己做了什么在其中,人心难测,只是从重心在做怪,看看身边人你自己明白几个,事就是常态,莫叹莫叹,支持韩红👍👍👍👍👍
海峰haifeng
瑕疵难免,但瑕不掩瑜,只要不违法,基金会日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就好,所以亡羊补牢,为时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