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查无此人的“王思”究竟是谁?

前不久,益阳市纪委监委给资阳区纪委监委交办了一条“一季一专题”问题线索: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疑似辍学学生摸排名单中发现了一名资阳区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追查之下显示查无此人,无法核实辍学情况及资助情况。这是怎么回事呢?


2014年,资阳区新桥河镇新胜村村委根据芭茅组村民王某向村委申请办理建档立卡贫困户材料,经过评议、公示等程序,村里负责扶贫工作的专干李治安就根据多年前村里的户籍信息,将王某、王某的大女儿王某萱,以及“王思”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

资阳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陈谦:我们调查后发现,当时王某的小女儿王艳某户籍没有在本村,扶贫专干凭印象办事,认为王某有两个女儿,就想当然地把原来错误户籍信息里的“王思”当做王某的小女儿上报。

2017年4月,省扶贫办下发《关于开展对象识别不准和脱贫把关不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大整改、大清理,新胜村委随即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当时接任李治安工作的新扶贫专干王跃龙本可以纠正这个错误,但遗憾的是王跃龙没有发现这个问题。

资阳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王中赋:王跃龙接手扶贫工作后,因为村上的工作繁忙,在采集贫困户信息时,没有按要求上门核实户籍信息,而是直接沿用之前的数据,导致2010年已在新桥河镇派出所注销户籍的“王思”,一直当做王某的小女儿王艳某,录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中。

2018年上半年,资阳区教育局开展疑似辍学人员核查,发现益阳华德博才经典实验学校并没有“王思”这名学生。第二天,王某的母亲到村里反映了区教育局找到她家打听王思的情况,她着实觉得奇怪,他们家根本没有王思这个人。

资阳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陈谦:这个时候,村里才意识到王思的信息可能有问题。经与派出所核实,确认了王思不是王某家里的人。另外,确认了王某的小女儿王艳某的户口是2018年3月份迁到村里的,可以向上级申请为自然增加贫困人口。

2018年9月份,王跃龙在填写2018年贫困户信息采集纸质表时,按王某家里的实际户籍信息进行了整改,填入了王某、王某萱和王艳某,对王思按无此人进行了删除。

事情到此本可以结束,但接下来又出了一个新的情况。恰在这个时候,资阳区教育局对建档立卡等家庭困难学生实行住宿生活补贴,即“补天窗”工作启动。

益阳华德博才经典实验学校负责该项工作的临聘人员郭爱军,发现本校无“王思”这个学生,他根据申报资料上,找到了家长王某,王某回复说:“我家没有王思,是王艳某,资料搞错了。”几天后,王某把女儿王艳某的申报资料送到了学校。

资阳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王中赋:郭爱军在审核学生王艳某的申报资料时,仅根据资阳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册上王某有两个女儿的事实,就审核通过了王艳某符合“补天窗”补助。但事实上,王艳某的名字没列入区教育局下发的资阳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册,也未进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没有资格享受“补天窗”补助,但她却享受了500元的“补天窗”专项经费。

直到2019年3月,王跃龙才在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网上电子信息整改到位。2019年7月,教育部通过大数据比对,才把这个“乌龙”完全暴露。


益阳:查无此人的“王思”究竟是谁?

2019年10月,资阳区纪委区监委给予李治安、王跃龙党内警告处分,责成益阳华德博才经典实验学校对郭某军予以批评教育。考虑到王艳某现在已成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她身患疾病,其父王某身患残疾,家庭困难,资阳区纪委监委决定,对王艳某享受的这500元“补天窗”补助不予追缴。

资阳区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贺加贝:谈话时,当事人忏悔自责,他说归根到底还是工作责任不实,没有脚踏实地的干好扶贫工作,导致对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 还说如果当时肯花点力气跑到贫困户家中好好核实一下真实情况,这种简单的错误就能及时纠正和避免了。

扶贫信息数据采集、录入、更新等看上去是一些“小事情”,但这些“小事情”检验着党员干部的作风严不严、工作实不实,也直接影响扶贫资金的落实和扶贫效果。广大扶贫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确保信息数据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实际情况相符,确保数据录入真实、准确、完整,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记者:任晓杜 通讯员: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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