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名人——張汝梅

淮安名人——張汝梅

張汝梅,字翰仙,祖籍河南開封府密縣。歷任山西右江道,山西按察使、陝西布政使等職。光緒二十三年(1897)山東鉅野教案後,朝廷罷李秉衡後,任張汝梅為山東巡撫,並令其加緊鎮壓濟寧、單縣、壽張等地的大刀會。抵任後其主張辦理民教糾紛,但在辦理過程中,感到民教糾紛多因外教引起,力主持平解決糾紛,不一味鎮壓中國百姓,並向朝廷奏報反洋教原因,表現出了強硬的對外立場:“竊以教士遠涉重洋,其傳教原是勸人為善。惟入教之始,不細加選擇,入教之後,遇事多所偏袒。於是搶劫之犯人入教者有之,命案之犯人入教者有之,負欠避債因而入教者有之,自揣理屈,恐人控告,因而入教者有之,甚至有父訟忤逆,子投入教,遂不服傳訊者有之。一經入教,遂以教士為護符,凌轢鄉黨,欺侮平民,睚眥之仇輒尋報復,往往造言傾陷,或謂某人毀謗洋教,或指某人系大刀會匪,教士不察虛實,遽欲怵以兵威。不知教士之勢愈張,則平民之憤愈甚。民氣遏抑太久,川壅則潰,傷人必多,其患有不可勝言者”。且告知朝廷“查明義民會即義和團,並未滋事”。


淮安名人——張汝梅

張汝梅其中還提出兩法加以解決:其一、請總理衙門照會外國公使,“轉飭各教士,嗣後務須慎收教徒,嚴加禁約,毋得始終袒護莠民”。其二、利用朝廷興辦團聯的號召,將山東義和拳、梅花拳等反洋教主要勢力納入團聯。如此一來,民教既可納入政府控制,也可消除來自教會的迫害,達到“調和民教”之目的。光緒二十五年(1899)九月初,義和拳朱紅燈在平原縣槓子李莊領導起具有影響的打擊外教活動,樹起了“興清滅洋”的大旗。此後,“順清滅洋”、“保清滅洋”、“扶清滅洋”等口號前後出現,至光緒二十六年初,口號基本統一為“扶清滅洋”。但因之後張汝梅在處理直隸、山東邊界趙三多和閻書勤義和拳的過程中,一面佯作包圍之勢,一面派新署任冠縣知縣曹倜前往梨園屯招撫義和拳民。雖將各鄉義和團編列保甲團防內,義和團仍在山東繼續發展,清政府責其彈壓無力,遂被革職。
袁世凱的妹妹袁淑貞便為張汝梅兒媳,為其子張香谷之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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