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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個問題,首先需要看父母是否有遺囑?在遺囑當中明確指定了遺囑繼承人?如果有遺囑,並且遺囑在有效的情況下,父母去世之後,父母的財產應當按照遺囑上面約定的內容繼承。
如果遺囑裡面沒有涉及孫女有繼承權,那孫女是沒有辦法繼承的,如果父母生前沒有遺囑或者遺囑無效的情況下,那麼父母去世之後,將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是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可見孫女是不在第一順序繼承人當中的。
但是繼承法裡面有一個特殊規定,叫做代位繼承,它是指如果兒子先於父母去世,那麼父母去世之後,兒子的孩子,也就是父母的孫子女是可以代替兒子來繼承父母的遺產的,這叫做代位繼承。
所以題目當中兒子去世之後,父母的孫女能否繼承遺產,關鍵是要看兒子是否是先於父母去世,如果是先於父母去世,父母去世之後,孫子女是可以代替父親,也就是兒子,來繼承爺爺奶奶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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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GC_COMMODITY:{"commodity_id": "3396952120099008709"} --}任律師工作室
您好!
從法定繼承的角度,孫女是可以“代替”父親繼承爺爺奶奶的遺產的,即所謂的“代位繼承”。
這裡兩個比較重要的點,以下做一個介紹:
孫輩不是法定順序繼承人
首先需要注意一點:按照我國現行《繼承法》,孫輩不在法定繼承人範圍之內,無論是第一順序還是第二順序。
第十條 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因此不能說:因為兒子去世了,所以孫女就作為爺爺奶奶的繼承人,繼承了他們的房產。
代位繼承是怎麼回事兒
前面我們提到:孫女可以繼承爺爺奶奶的房產,是通過“代位”繼承。指的是,孫女只能繼承兒子應繼承的份額。
從法律依據上,在我國現行《繼承法》第十一條中明確規定:
第十一條 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用題主的問題,簡單解釋就是:
前提條件是兒子先於父母去世。
先確定兒子能夠繼承父母多少份額,這個份額就是孫女能夠繼承的份額多少。
一紙家書
我是肖律師,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的權利,孫輩(外孫輩)有代位繼承權,具體的法律依據是《繼承法》
《繼承法》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題主說到的問題中,兒子已經去世,父母的房產,孫女是否有權利繼承?其實我想知道得更具體點,不清楚這個父母是否立有遺囑?關於這個房產,父母是如何打算?在繼承這個問題上,先要看有無指定繼承(遺囑指定繼承人)的情況,在看法定繼承情況。
如果父母立有遺囑,指定財產比如房產的繼承人不是兒子,是其他人,那兒子的女兒,或者說孫女是沒有繼承權的。代位繼承的,是父或母的份額,如果父或母沒有份額,那就不存在代位的。
現在如父母沒有立遺囑,那父母打算百年後如何處理這個房產呢?那就由父母決定,是否指定繼承給某人,或者以後按法定繼承由後人處理,都是由父母按照自己的意願決定。
老人百年後,未立遺囑,不存在指定繼承情況的,誰對老人履行贍養義務,對繼承也是有影響的,司法實踐中就有案例支持老人遺產由最後照顧老人的非老人繼承人取得。
如以上解答,對你有所助益,不甚榮幸!
長沙法律諮詢
首先拋出觀點:有繼承權,代位繼承。
法律依據:《繼承法》第十一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代位繼承發生的原因只有一個,即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由繼承人的子女代替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的繼承權參加繼承活動,稱為代位繼承。這是一種法定的繼承方式,由此,代位繼承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 代位繼承發生的原因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
二、 能作為被代位繼承人的只能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無權成為被代位的繼承人;
三、 代位繼承人為被代位繼承人的直系親屬,擬製血親也可代位繼承。
四、 《繼承法》第十一條第二款“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或母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每日講法
這個情況如果兒子不在世的話,老人的孫子是有繼承權的,但是隻繼承到老人兒子的那一份遺產。
繼承法規定的繼承順序,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遠嫁姐姐
可以繼承的,屬於法律上代位繼承。孫女可以繼承兒子享有的份額。
代位繼承是指在法定繼承中,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親屬代替被繼承人子女的繼承順序,繼承被繼承人子女的應繼承的遺產份額的制度。
法律依據:《繼承法》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杭州李律師
孫輩不是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當在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況下,是不能直接繼承直系祖輩遺產的,但若其父母因早亡而不能直接繼承時,則孫子女可以代位繼承,即代替其父或母繼承其祖輩的遺產。
老大5834
希望有助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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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擺擺龍門陣
子繼父業,既然兒子不在了,孫女又是你兒子留下的唯一骨血,你又沒有其他子女,請問,爺爺奶奶的的財產,不給孫女又給誰呢?!假如你還有別的兒女的話,在分割遺產時,這個沒爹的孫女也應算一股。如若不信,可去諮詢法律!
想想88665
有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