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嚴禁設置企業復工復產門檻

2月24日,榆林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第14號通告——“關於推進全市企業有序復工復產的通告”,要求嚴禁設置企業復工復產門檻,嚴格落實企業防疫主體責任,全面落實各項惠企政策,統籌做好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通告要求,市縣兩級要在嚴控輸入性風險的前提下,除煤礦等特殊行業外,各縣市區和園區要取消企業復工復產審批,幫助企業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強化防控措施、落實防護物資。各復工復產企業要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實行封閉返程、封閉管理、封閉運行,確保復工復產過程中疫情防控不出問題。各縣市區、園區從2月25日至3月10日,“點對點”組織集中包車從市外接返崗員工,集中包車接返費用由市縣財政承擔。市委、市政府按照“一個企業、一個工作組、一套督導服務措施”的服務機制,對全市重點工業企業、重點項目派駐幹部進行重點督導服務,幫助企業做好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安全生產等工作。各縣市區、園區要成立企業復工復產和中小企業紓困工作專班,設立24小時幫扶熱線幫助企業解決復工復產難題。認真落實好中省市出臺的各項階段性惠企政策。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屬地監管責任、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開展為期1個月的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動,做到不安全不生產、不放心不生產,確保企業安全復工復產。

記者 李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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